耶穌—我們的大祭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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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現在談到的重點是:我們有這樣一位大祭司,他坐在天堂裡偉大的上帝的寶座的右邊。 他在至聖處* 至聖處: 上帝所居住的屬靈的地方。也是受崇拜的地方。,即真正的聖幕中擔任祭司,這個聖幕是上帝建造的,而不是人建造的。
所有的大祭司都被指命去奉獻禮品和祭物,所以,我們的大祭司也該有所奉獻。 如果他在地上,他是當不上祭司的,因為已經有按照律法的規定祭獻貢品的人了,那麼他在地上甚至連個祭司都當不上, 但是,那些人所做的工作只是天堂事物的副本就像當人摩西要去建聖幕時受到了上帝警告的那樣,他(上帝)說︰「你必須按照我在山上給你看的樣式來建造一切。」 「你必須按照我在山上給你看的樣式來建造一切。」《出埃及記》25:40。 然而,耶穌得到的祭司職位遠超過他們所得到的,就像由他做中間人的契約比舊契約更加優越一樣。
假如第一個契約無懈可擊,那就不需要再有第二個契約取代它了。 不過,上帝發現了人們的錯誤,他說:
「主說,『我與以色列人和猶太
人定立新誓約的日子就要到了。
這個誓約不同於我與他們的祖先們定立的誓約。
那時,我牽著他們的手帶領他們離開了埃及的國土,
因為他們沒有信守我的誓約,所以我離棄了他們。』
10 『這個誓約是在那之後,我將與以色列人訂立的。
我要把我的律法裝進他們的大腦,
寫在他們的心上。
我將是他們的上帝;
他們將是我的子民。
11 一個人沒有必要去教導他的同胞與兄弟說:
「去認識主」,
因為他們從最微不足道到最偉大的人都將知道我。
12 因為我將寬恕他們的過錯,
也不再記他們的罪過。」
13 他稱這個契約為「新約」,使第一個契約過時作廢。任何逐漸衰老與過時的事物都即將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