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宰殺牲畜和吃肉的條例
17
主對摩西說︰ 「你曉喻亞倫和他的兒子們以及全體以色列人︰『主告誡你們︰ 凡以色列人宰殺了公牛、綿羊或山羊作為祭牲,無論是在營內還是營外, 卻沒有把它帶到聖幕的門前作為祭物獻給主,他就犯了流血之罪,就要從他的族人之中除名。 因此,以色列人不可像以往那樣在郊野設祭,他們必須把祭物帶到主的聖幕門前來,在主的面前把它們交給祭司,作為平安祭獻給主。 祭司要把血潑灑在聖幕門前主的祭壇上,把祭牲的脂肪燒化在祭壇上,這香味是主所喜悅的。 他們不可再獻祭給那使他們墮落的山羊鬼。這是他們世世代代要遵守的條例。』」
「你要告誡他們︰『任何以色列人,或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族人, 如果隨便在別處獻燒化祭或其他祭品,卻不把它們帶到聖幕門前來獻給主,他就要從他的族人中除名。
10 『如果任何以色列人或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族人吃血,我就要摒棄這人,他就要從他的族人中除名。 11 生命存在於血之中,所以我把血賜給你們,讓你們把它倒在祭壇之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為只有代表生命的血才能贖回生命。 12-13 因此,我要告誡以色列人︰任何人-無論是以色列人還是寄居的外族人,都不可吃血。如果有人獵取到可食用的野獸或鳥類,必須放盡它的血,並用土掩埋起來。 14 血是萬物生命之源。我再次告誡以色列人︰你們不可吃任何動物的血,那就是它的生命。凡吃了血的人必從他的族人中除名。 15 如果有人吃了自斃的動物或被其他動物咬死的動物的肉,無論他是本族人還是外族人,都必須洗滌衣服,沐浴淨身,但仍然要不潔淨到當天傍晚,然後才算潔淨。 16 如果他不洗衣服,也不沐浴淨身,他就要承受罪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