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写信给提摩太:
你要谨慎自己和自己的教训,要在这些事上恒心;因为这样行,又能救自己,又能救听你的人。(提前四16)
所有事奉神的人也应该把这劝勉存记在心,先小心留意自己,确保自己活出一个圣洁的榜样。
第二,牧师应该小心留意自己的教导,因为他自己能否得救,听他的人能否得救,也取决于他教导的是甚么,就如保罗在上述经文中所说的。[1] 若果牧师接受假的教义,或疏忽没有教导人们真理,他和其它人也可能会落得不堪设想的下场。
无论如何,造就门徒的牧师既然有神赐给他们圣灵和神的话语,引导他们进入真理,便不可能找到借口,教导人们一些假的教义。相反地,那些怀有错误动机的牧师,不时只是模仿别人一些流行的教导,自己没有研读神的话语,又容让自己的教义和教导有错。要预防这种情况发生,牧师要洁净自己的心,保证自己的动机是(1)讨神喜悦,及(2)帮助人们预备迎见耶稣,断不是为求个人富足、权力或名声。此外,牧师一定要努力地研读神的话语,以致他可以全面又平衡地了解圣经。保罗写信给提摩太,说:
你当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悦,作无愧的工人,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后二15)
牧师应该不断地阅读,查考,又默想神的话语,他努力地研读时,圣灵会帮助他更明白神的话语,从而保证他会「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今天教会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曲解了神的话语,继而误导了那些接受教导的人,这事可以十分严重,雅各警告我们:
我的弟兄们,不要多人作师傅,因为晓得我们要受更重的判断。(雅三1)
为此,造就门徒的牧师必须懂得如何正确地解释神的话语,目标是要正确地了解经文,又传说各段特定经文本来的意思。
如何正确地解释神的话语,与如何正确地解释别人所说的话,都是一样。如果我们想正确地了解某个作者或讲者本来的意思,也必须运用一些解释原则,这些原则也是按着常理而定出来。在这一章中,我们会看看三个最重要的正确释经原则,分别是(1)理性地读,(2)按着上下文来读,及(3)诚实地读。
规则一:理性地读,按着字面解释经文,除非经文明显要你从比喻或象征角度理解。
圣经如同所有文学一样,运用很多修辞方法,好象比喻、夸张法和拟人法,这类经文应该按照这种方向解释。
比喻是把两种基本上有别的东西作出比较,比较两者相似的地方。圣经记有很多比喻,最后晚餐时基督所说的话中,也可找到一个比喻:
他们吃的时候,耶稣拿起饼来,祝福,就擘开,递给门徒,说:「你们拿着吃,这是我的身体。」又拿起杯来,祝谢了,递给他们,说:「你们都喝这个,因为这是我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太二十六26-28)
耶稣是否指到他递给门徒的饼,确实按着字面是耶稣的身体,而门徒所饮的酒,也确实按着字面是耶稣的血?我们按着常理知道,不是。圣经清楚地说明,耶稣递给门徒的只是饼和酒,字面上没有说到这些饼和酒如何在某个时空中变成耶稣的肉和血,彼得和约翰当时也参与最后晚餐,也没有在他们后来的书信中提到有这种改变,假如门徒要成为食人族的话,不可能会如何处之泰然!
有些人争议,说:「耶稣确是说这饼和酒是自己的身体和血,所以我会相信耶稣所说的话!」
耶稣也说过自己是门(参考约十9),他是否按着字面变成一扇门?耶稣也说过自己是葡萄树,我们是枝子(参考约十五5),他是否按着字面变成一颗葡萄树?我们又是否按着字面变成一些枝子?耶稣也说过自己是世界的光,是天上降下来的粮(参考约九5,六41),他是否变了阳光和面包?
显然,这些表达也用了称为比喻的修辞法,把两种基本上有别、但有一些共通点的东西作出比较。某程度上,耶稣好象一扇门,好象一颗葡萄树,耶稣在最后晚餐所说的话,明显也是比喻,酒好象他的血(在某些方面),饼好象他的身体(在某些方面)。
基督的比喻
基督所作的比喻都是明喻,明喻也是比喻的一种,不过常常会有一些「好象」、「就像」等的字,也是把两种基本上有别的东西作出比较,比较两者相似的地方,以教导一些属灵功课,我们解释这些比喻时,必须记得这重点;否则,我们便可能会犯错,在每个比喻的细节中寻找一些重要的教导。比喻和明喻也常常会去到一个情况,相似的地方到此为止,而不相似地方应运而生。举一个例子,如果我向妻子说:「妳的眼睛好象水池。」我是指她的眼睛又蓝又深,很吸引人,不是指鱼可以在她眼睛里游泳,雀鸟可在其上停留,冬天时会结冰。
让我们看看三个耶稣的比喻吧,这三个都是明喻,先从撒网的比喻说起:
天国又好象网撒在海里,聚拢各样水族,网既满了,人就拉上岸来,坐下,拣好的收在器具里,将不好的丢弃了。世界的末了也要这样。天使要出来,从义人中把恶人分别出来,丢在火炉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太十三47-50)
天国和渔网基本上是一样?断乎不是!两者相距甚远,但有一些共同之处。正如人们拖起渔网时,会辨别网中的鱼,分成好坏两类,而神的国也会是这样,恶人和义人现在同在一处,但有一天会被分开,然而,相似的地方到此为止。鱼游泳,人走路;渔夫分鱼,天使会分开恶人和义人;鱼按着烹饪后的味道,分为好坏,人们按着他们是否顺服神,受到审判;好鱼被放进容器里,坏鱼被丢掉,义人会承受神的国,恶人会被丢进地狱。
这比喻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指出所有比喻和明喻始终不是完美的比较,因为所比较的东西基本上也有分别。我们不想说得多于讲者的原意,把不相似之处看为是共通点。举一个例子,我们知道「好鱼」最后会被炉火烹调,「坏鱼」却可以回到水里。耶稣没有这样说!这样说会破坏了他的目的。
这比喻没有教导(不管由谁来说)一种「撒网式传福音」的策略,不管好坏,不管人们是否愿意,都把他们拉到教会去!这比喻没有教导海滩是最适合传福音的地方,也没有证明教会被提会在七年大灾难后期发生,也没有指出我们的救恩纯粹是神主权的选择,因为比喻中被选上的鱼并没有被选上的原因。不要把一些没有根据的重点,强加在耶稣的比喻上!
常作准备
现在说另一个为人熟悉、耶稣所作的比喻,十童女的比喻:
那时,天国好比十个童女拿着灯出去迎接新郎,其中有五个是愚拙的,五个是聪明的,愚拙的拿着灯,却不预备油,聪明的拿着灯,又预备油在器皿里。新郎迟延的时候,他们都打盹,睡着了。半夜有人喊着说:「新郎来了,你们出来迎接他!」那些童女就都起来收拾灯。愚拙的对聪明的说:「请分点油给我们,因为我们的灯要灭了。」聪明的回答说:「恐怕不够你我用的,不如你们自己到卖油的那里去买吧。」他们去买的时候,新郎到了,那预备好了的,同他进去坐席,门就关了。其余的童女随后也来了,说:「主啊,主啊,给我们开门!」他却回答说:「我实在告诉你们,我不认识你们。」 所以,你们要警醒,因为那日子,那时辰,你们不知道。(太二十五1-13)
这比喻最希望教导我们甚么功课?答案可见于最后一句:警醒预备主的再来,因为他可能比你想象中要迟来,仅此而已。
我在前一章也提过,耶稣向一些最贴身的门徒说这比喻(参考太二十四3,可十三3),他们当时明显顺服地跟从耶稣,所以这比喻暗示,耶稣回来时,彼得、雅各、约翰和安得烈有可能没有作好准备,所以耶稣才提醒他们。因此,这比喻教导我们,一些现在预备好主再来的人也有可能会在主再来时没有作好准备,十童女最初也准备好,但有五个后来却变得没有预备,假如新郎早些来到的话,十个童女也会得以进到婚宴。
不过,五个愚蠢的童女和五个聪明的童女有甚么重点呢?是否证明基督再来时,只有一半口称自己是信徒的人才作好预备?不是。
油的重点是甚么?油是否代表圣灵?不是。经文是否向我们指出,人们受过圣灵的洗,便会可得进天国?不是。
新郎会在午夜回来,是否显示耶稣会在午夜回来?不是。
新郎为甚么不叫那五个聪明的童女到门前认出她们愚蠢的朋友?假如新郎叫了聪明的童女去认回那些愚蠢的童女,便会破坏了比喻的整个重点,因为愚蠢的童女最后也可以得进婚宴。
或者有人会说,就如那些愚蠢的童女不再有灯光,便去睡觉一样,愚蠢的信徒也开始走在属灵的黑暗中,属灵上变得沉睡,因而最后导致他们永远沉沦。或者,这比喻的婚宴与将来羔羊的婚宴可找到一些相似的地方,但人们最多也只能说到这地步,才不致把一些意思强加在这比喻或其不同的细节上。
结果子
我听过有一个牧师解释麦子和稗子的比喻,或者这是我所听过解释基督的比喻中,解得最糟糕的一个。我们先读一下这比喻:
耶稣又设个比喻对他们说:「天国好象人撒好种在田里,及至人睡觉的时候,有仇敌来,将稗子撒在麦子里就走了,到长苗吐穗的时候,稗子也显出来。田主的仆人来告诉他说:『主啊,你不是撒好种在田里吗?从那里来的稗子呢?』主人说:『这是仇敌做的。』仆人说:『你要我们去薅出来吗?』主人说:『不必,恐怕薅稗子,连麦子也拔出来。容这两样一齐长,等着收割。当收割的时候,我要对收割的人说,先将稗子薅出来,捆成捆,留着烧;惟有麦子要收在仓里。』」(太十三24-30)
下面是那位牧师所作的解释:
事实上,麦子和稗子发芽的时候,看起来一模一样,没有人能够分出麦子和稗子,这就如在世界和教会的情况一样,没有人能够分出谁是真正的基督徒,谁是不信的人,人们无法从他们如何生活,把两者分别出来,因为很多基督徒也不比非信徒更加顺服基督,只有神知道他们的内心,最终会把这两种人分别出来。
当然,这不是麦子和稗子比喻的重点!事实上,这比喻教导我们,信徒和非信徒是相当容易辨别出来。留心,那仆人在麦子长出来时,已发觉有人种下稗子(参考26节),稗子不会结子粒,所以人们便很容易认出这是稗子。我认为这点意义重大,因为耶稣选用不结果子的稗子代表恶人,他们最终会被集合起来,丢进地狱去。
这比喻的重点十分清楚:真正得救的人会结果子,未得救的人却不会结果子。虽然神没有在恶人与得救的人同住的时候审判他们,但是有一天神会把他们从义人中分出来,把他们丢进地狱去。
耶稣实际上亲自解释了这比喻,所以人们不用寻找耶稣所解释以外的重点:
那撒好种的就是人子,田地就是世界,好种就是天国之子,稗子就是那恶者之子,撒稗子的仇敌就是魔鬼,收割的时候就是世界的末了,收割的人就是天使。将稗子薅出来用火焚烧,世界的末了也要如此,人子要差遣使者,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恶的,从他国里挑出来,丢在火炉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那时,义人在他们父的国里,要发出光来,像太阳一样。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太十三36-43)
夸张法
第二种在圣经中常见的修辞法,就是夸张法。夸张法是故意地夸大一些事,为求突出一些东西,母亲向她的孩子说:「我叫你回来吃饭,叫了一千次了。」,这就是夸张法。圣经中有一个夸张法的例子,就是耶稣叫人砍下自己的右手:
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下入地狱。(太五30)
如果耶稣真是按着字面指出,我们用右手犯罪的人也要照样砍下自己的右手,那我们也应都早已失去右手了!当然,罪的问题不在乎我们的手,更可能是,耶稣想教导我们,罪可以把我们送到地狱,而避开罪的方法就是远离试探,除去那些会叫我们跌倒的东西。
拟人法
我们在圣经中会看到的第三种修辞法,就是拟人法,拟人法是一种比喻式的表达,神被赋与人的性情,为了帮助我们了解神。举一个例子,创世记十一章5节中,我们读到:
耶和华降临,要看看世人所建造的城和塔。(创十一5)
这很可能是拟人法,因为看来全知的神不可能会按着字面地,从天上来到巴别塔,为要查看人们正在兴建甚么东西!
很多圣经学者也认为所有形容神身体的经文,好象神的手、手掌、鼻、耳、眼和头发等,都是运用拟人法。没错,这些学者认为,全能神实际上没有人类一样的肢体。
不过,我因着几个理由,反对这种看法。首先,因为圣经清楚地教导,我们是按着神的形象和样式而造的:
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创一26)
有些人认为,我们按着神的形象和样式而造,是指到我们有自我意识、道德责任、理性的能力等。不过,让我们读一节与创世记一章26节很相似的经文,见于几章经文之后:
亚当活到一百三十岁,生了一个儿子,形象样式和自己相似,就给他起名叫塞特。(创五3)
这肯定是指到塞特身体上貌似他的父亲。如果这是创世记五章3节的意思,创世记一章26 节也肯定是指到同一样的意思,我们按照常理,正意地解经,也会得出这种结论。
再者,我们从一些见过神的圣经作者口中,得知他们如何形容神,举一个例,摩西和他七十三个以色列长老见到神:
摩西、亚伦、拿答、亚比户,并以色列长老中的七十人,都上了山,他们看见以色列的神,他脚下彷佛有平铺的蓝宝石,如同天色明净,他的手不加害在以色列的尊者身上,他们观看神,他们又吃又喝。(出二十四9-11)
如果你问摩西,神有没有手和脚,他会怎样回答?[2]
但以理先知也见过一个父神和神子的异象:
我观看,见有宝座设立,上头坐着亘古常在者(圣父),他的衣服洁白如雪,头发如纯净的羊毛,宝座乃火焰,其轮乃烈火,从他面前有火,像河发出,事奉他的有千千,在他面前侍立的有万万;他坐着要行审判,案卷都展开了……我在夜间的异象中观看,见有一位像人子的(圣子),驾着天云而来,被领到亘古常在者面前,得了权柄、荣耀、国度,使各方、各国、各族的人都事奉他,他的权柄是永远的,不能废去,他的国必不败坏。(但七9-10、13-14)
如果你问但以理,神是否有白发,有一个形体,可以坐在宝座上,你想但以理会怎样回答?
这样看来,我相信父神有一个荣耀的形体,与人的身体有几分相似,虽然神没有血和肉,因为神是个灵(参考约四24)。
你如何能够分辨那部分的经文要按字面解释,那部分的经文要按喻意或象征解释?所有能用理性思考的人也不难做到这事。我们要按字面解释一切经文,除非用尽所有理性的方法,才选择用喻意或象征来作解释。举一个例子,旧约的先知书和启示录也显然充满象征手法,有些经文有解释出来,有些没有解释出来,不过,象征手法不难辨别出来。
规则二:按照上下文来读,每段经文也必须按照上下文和整本圣经来作解释,在可能的情况下,也应考虑历史和文化的背景。
人们解经出错,主要可能是由于他们读经的时候,没有考虑上下文和圣经的背景。
你只要断章取义,便可以叫圣经说出一切你想圣经去说的事。举一个例子,你知道圣经说过神不存在吗?诗篇十四篇中,我们看到:「没有神。」(诗十四1)可是,如果我们想准确地解释这节经文,便一定读这一节的上下文:「愚顽人心里说:『没有神。』」(诗十四1)现在这节经文的含义完全不同了!
另外一个例子:我有一次听见一个牧师讲道,说基督徒要经历「火的洗礼」,他开始讲道时,先读出马太福音三章11节中施洗约翰的话:「我是用水给你们施洗,叫你们悔改,那在我以后来的,能力比我更大,我就是给他提鞋也不配。他要用圣灵与火给你们施洗。」
那牧师基于这节经文,讲出一篇道来,我记得他说:「你们单单受过圣灵的洗,这还不够!耶稣也想你们受火的洗礼,正如施洗约翰所说的!」那牧师继续解释,我们何时受了「火的洗礼」,便会立即火热地为主作工。最后,那牧师抬出一个坛,呼召一些想接受「火的洗礼」的人。
不幸地,那牧师犯了一个典型的错误,就是断章取义地读经。
施洗约翰说耶稣会用火施洗时,他想指出甚么?要寻找答案,我们只需要再读这一节之前的两节经文和这一节之后的经文,我们先看两节前的经文,施洗约翰说:
不要自己心里说:「有亚伯拉罕为我们的祖宗。」我告诉你们,神能从这些石头中给亚伯拉罕兴起子孙来,现在斧子已经放在树根上,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太三9-10)
首先,我们起码知道,施洗约翰当天的听众,包括了一些以为自己得救是与自己血统有关的犹太人,因此,施洗约翰所讲的道,是为了传福音。
我们也知道,施洗约翰警告那些未得救的人,将来可能会被丢在火里,于是看来我们可以合理地推断,施洗约翰在第10节说到的「火」,就是他在第11节中所说到的火。
我们读第12节时,这事实变得更清楚:
「他手里拿着簸箕,要扬净他的场,把麦子收在仓里,把糠用不灭的火烧尽了。」(太三12)
在第10节和第12节中,施洗约翰所说到的火也是地狱之火。在第12节中,他喻意地说到耶稣将会把人们分为两类——麦子是会被耶稣「收在仓里」,而糠则会被耶稣用「不灭的火」焚烧。
按照上下文,在第11节中,施洗约翰一定是指出,耶稣将会用圣灵为人施洗(如果他们是信徒),不然便会用火(如果他们是非信徒),既然情况是这样,便没有人应该向传道人说,他们需要火的洗礼!
我们除了要看这几节经文附近的上下文外,也应该看看新约其余的经文,我们能否在使徒行传中找到一个例子,说到基督徒要接受「火的洗礼」?没有。路加说到五旬节那天,门徒领受圣灵的洗,立时有火如舌头一样出现在他们头上,这已是最接近的描述,但是路加从没有说过这是「火的洗礼」。此外,我们能否在新约书信中找到任何劝诫或命令,叫基督徒要受「火的洗礼」?没有。因此,我们可以相当安全地结论,基督徒不应追求火的洗礼。
一种从圣经而生的假福音
不时,因为牧师和教师没有考虑上下文,而误解圣经,继而传了一个误解的福音,因此这缘故,有很多关乎神恩典的假教训应运而生。
举一个例子,以弗所书二章8节中,保罗说得救是本乎恩,不是出于行为,一向被人滥用去推广一种假的福音,因为他们忽略所有的经文上下文。保罗写道: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二8-9)
很多人会单单集中看保罗说得救是本乎恩,是一份礼物,不是出于行为,由此得出救恩与圣洁是没有关系,有违圣经中数以百计的经文内容,有些人更进一步说,人们因而不一定必需悔改,才可得救。这是一个典型圣经被误解的例子,因为人们忽视上下文。
首先,让我们看看这段经文整体上要说甚么,保罗没有说我们得救是本乎恩,却是说我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在救恩的公式中,信心和恩典也是一样地位。圣经宣告,信心没有行为便没有用处,是死的,不能救人(参考雅二14-16),因而保罗不是教导人们圣洁与救恩无关,却是说到我们的努力不能救我们,我们得救的基础在于神的恩典,离了神的恩典,便不可能得救,可是我们的生命中也必须实际上用信心响应神的恩典,才能得救,得救总会带来顺服,这是真信心所结的果子。我们看看接下去的经文,便会得到证实,保罗说:
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弗二10)
我们之所以得靠圣灵重生,当下在基督里成为新造的人,也是为叫我们能够顺服地行出好行为。因此,保罗的得救公式看来是这样:
恩典 + 信心 = 救恩 + 顺服
这是说,恩典加上信心,便等于(带来)救恩和顺服,人们用信心响应神的恩典时,才会得救,也总会有好行为。.
然而,有些人把保罗的话断章取义,捏造了如下的公式:
恩典 + 信心 – 顺服 = 得救
这是说,恩典加上信心,不用(减去)顺服,便等于(带来)得救。按着圣经而言,这样说是异端。
如果我们多读一点保罗说话的上下文,便很快会发现以弗所的处境与保罗在其它地方传道的环境也是一样,就是有些犹太人教导一些保罗初信的外邦人门徒,要求他们行割礼和守一些摩西律法的仪式,才能得救,保罗写到「行为」不能救我们时,心中想到的是割礼和那些仪式的行为(参考弗二11-22)。
如果我们读多一点,留心保罗整封写给以弗所教会书信的上下文,便会清楚看到,保罗相信圣洁是得救的重要关键:
至于淫乱并一切污秽,或是贪婪,在你们中间连提都不可,方合圣徒的体统。 淫词、妄语,和戏笑的话都不相宜,总要说感谢的话,因为你们确实的知道,无论是淫乱的,是污秽的,是有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国里都是无分的,有贪心的,就与拜偶像的一样。不要被人虚浮的话欺哄,因这些事,神的忿怒必临到那悖逆之子。(弗五3-6)
如果保罗相信神的恩典最终可以拯救那些淫乱、污秽、贪心,又不肯悔改的人,便不用写出这些经文。保罗写在以弗所书二章8至9节的话,只可以按着以弗所书整封信的背景,才能正确地他说话的原意。
加拉太人的惨败
保罗写给加拉太教会的信,也同样地被人断章取义地解释,结果便是曲解福音,这却正正是保罗希望写信改正加拉太人的地方。
保罗写给加拉太人的信,主题是「因信得救,不靠守律法的行为」,不过,难道保罗会想他的读者推论,圣洁不是进天国的必要条件?肯定不是。
首先,我们看到保罗一再抗拒那些犹太人,他们来到加拉太教会,教导初信者,说他们只有行割礼和遵守摩西律法,才能得救,保罗在信中一再提到行割礼的问题(参考加二3、7-9、12,五2-3、6、11,六12-13、15)。保罗并不担心,加拉太的信徒会变得太顺服基督的命令,却忧虑他们在救恩的事上,不再把信心放在基督身上,却依靠割礼和自己努力地持守摩西律法。
我们看看保罗写给加拉太教会书信的全部上下文,便会发现,保罗在第五章中写道:
但你们若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以下,情欲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就如奸淫、污秽、邪荡、拜偶像、邪术、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分争、异端、嫉妒、醉酒、荒宴等类,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加五18-21)
如果保罗想向加拉太的人说,他们不用圣洁,也可得进天国,便不会写出这些经文来。保罗不是说不圣洁的人可以得进天国,却是说有些人试图依靠行割礼和守摩西律法,以赚得自己的救恩,却废掉神的恩典和基督的牺牲,这些人无法得救。割礼不能使人得救,唯有相信耶稣,才会带来救恩,叫信徒变成一些圣洁新造的人:
受割礼不受割礼都无关紧要,要紧的就是作新造的人。(加六15)
上文再次指出,人们解释圣经时,要考虑上下文,这是极其重要。人们唯一可以运用经文曲解福音的方法,就是断章取义。对于那些明目张胆地这样做的「牧师」,我们只能惊讶他们的心何能如此,他们肯定是故意的。
举一个例子,我有一次听到一个牧师说,我们传福音时,应该不要提到神的忿怒,因为圣经说:「还是你藐视祂丰富的恩慈、宽容、忍耐,不晓得祂的恩慈是领你悔改呢?」(罗二4)因此,按这牧师的看法,传福音的正确方法便是只提及神的爱和美善,这样做应会引导人们悔改。
不过,当我们读一下这牧师从罗马书第二章所引用一节经文的上下文时,便会发现这节经文上下的经文全是说到神的审判和神圣的忿怒!这节经文附近的上下文显出,保罗的原意与这牧师所说的不一样:
我们知道这样行的人,神必照真理审判他,你这人哪,你论断行这样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却和别人一样,你以为能逃脱神的审判吗?还是你藐视他丰富的恩慈、宽容、忍耐,不晓得他的恩慈是领你悔改呢?你竟任着你刚硬不悔改的心,为自己积蓄忿怒,以致神震怒,显出他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他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凡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就以永生报应他们,惟有结党、不顺从真理、反顺从不义的,就以忿怒、恼恨报应他们,将患难、困苦加给一切作恶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罗二2-9)
保罗提到神的恩慈,是指到神延迟自己怒气的恩慈!这段经文是充满了传道人应该公开地警告罪人悔改的例子,人们可真惊讶一个牧师在这么多上下文的光照下,如何仍能说出如此荒谬的话来。
经文的一致性
因为圣经是由一位神所默示的,圣经的信息也会首尾呼应,所以我们可以依靠上下文,帮助我们解释任何一段经文中神的原意。神不会在一节经文中说一些东西,然后又再另一节经文中说出一些矛盾的东西。如果看来神有自相矛盾,我们便要不断查考,直到我们可以协调地解释该两段节文为止。举一个例子,耶稣的登山宝训中,有几段话看来好象是有违旧约,甚至是要改正旧约,例如:
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太五38-39)
耶稣直接引用摩西律法,然后说出一段似乎与所引经文冲突的话,我们要如何解释耶稣所说的话?神是否改变了自己对一个基本伦理问题的想法?在旧约下,报复是否可以接受,而在新约中却是不可?经文的上下文可以帮助我们。
耶稣主要是向他的门徒说话(参考太五1-2),这些人从前只是透过文士和法利赛人在会堂里教导他们,才得听到神的话语,他们听到有人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文士和法利赛人却抽离上下文,曲解这诫命的意思。神不愿人们把这诫命解释为神的子民总要就一些小事施行报复。事实上,神在摩西律法中说伸冤在我(参考申三十二35),也应该善待自己的敌人(参考出二十三4-5),可是文士和法利赛人却忽略这些诫命,发现他们自己对神「以眼还眼」律法的解释,给他们一个方便的借口施行报复[3],这些人忽略上下文。
神为以列人审案时保持公正,而设下一些诫命,而「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诫命便见于这些诫命当中(参考出二十一22-24,申十九15-21)。神设立一个审案的制度,本身便反映神不喜悦人们自己寻求报复,大公无私的审判官审理证据,比起那些被得罪、有偏见的人更可能兼行公义,神希望法庭和审判官会大公无私地判处一些与罪行相称的惩罚,因此,才有「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这样看来,我们便能够协调我们最初看为是矛盾的经文,那些听道的人,一生所听到的都是一些假教训,耶稣不过是要帮助他们了解,神对他们想要报复的真正心意为何,这心意已启示在摩西律法中,可是法利赛人却扭曲了这些经文。耶稣不是说一些与摩西律法互相矛盾的话,不过是要显出这律法本来的意思。
这经文也帮助我们正确地理解,耶稣在一些重要争辩上(那些可能会导致上法庭的事)对我们有甚么期望。神不希望以色列人忽视同胞所遭受的冒犯,不然,神便不会设立一个司法制度。同样地,神也不希望基督徒忽视信徒(或非信徒)所遭受的冒犯,新约命令那些无法和解的基督徒,要找一个中保帮助他们(参考林前六1-6),遇有一些严重的纷争时,基督徒与一个非信徒上到法庭,并没有甚么不妥当。严重罪行可以是你被人打掉牙齿或打坏眼睛! 至于小的犯冒,就是耶稣曾经提到的,好象被人打了一耳光、因一些小问题被人控告(如为一件衣服)、或被迫走一里路。神想自己的子民效法祂,向一些无知的罪人和恶人显出格外的恩典。
沿着同样的思路,一向有些好心的信徒认为他们为了顺服耶稣,于是不肯控告一些偷窃他们财物的人,他们相信自己这样便是「转过自己的另一边面」,然而事实上却是纵容那小偷再次犯案,教导那人以为犯罪没有后果。这些基督徒并不是以爱行事,因为其它人也会被那小偷偷窃!神也想小偷受到公正制裁,认罪悔改。不过,如果有人在一些小事上得罪你,例如打了你一耳光,便不要告他上法庭,或打回他的脸,向他显出怜悯和慈爱吧。
按照新约,解释旧约
我们不单应该按照旧约来解释新约,更应该要按照新约来解释旧约。举一个例子,有些真心的信徒读了摩西的食物条例,便推论基督徒也应该按着那些律例禁戒食物。不过,如果这些基督徒读过以下两段新约的经文,便会发现在新约之下,摩西的食物律例已不再适用:
耶稣对他们说:「你们也是这样不明白吗?岂不晓得凡从外面进入的,不能污秽人,因为不是入他的心,乃是入他的肚腹,又落到茅厕里?(这是说,各样的食物都是洁净的)」(可七18-19)
圣灵明说,在后来的时候,必有人离弃真道,听从那引诱人的邪灵和鬼魔的道理,这是因为说谎之人的假冒,这等人的良心如同被热铁烙惯了一般,他们禁止嫁娶,又禁戒食物,就是神所造、叫那信而明白真道的人感谢着领受的。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谢着领受,就没有一样可弃的,都因神的道和人的祈求成为圣洁了。(提前四1-5)
在新约之下,我们不再受制于摩西律法,而是要顺从基督的律法(参考林前九20-21)。虽然耶稣确有认同摩西律法一些道德的方面(从而把这些方面加进基督的律法中),不过耶稣和使徒也没有教导基督徒必须遵守摩西的食物律例。
不过,明显地,初期的基督徒、所有初信的犹太人也有继续持守旧约的食物律例,因为这些是他们文化的确信(参考徒十9-14)。外邦人相信耶稣后,初期的犹太基督徒会叫他们遵守摩西的食物律例,纯粹是出于对四周犹太人的尊重,免得得罪他们(参考徒十五1-21)。因此,基督徒只要不把持守这些律例看为他们得救的原因,持守这些律例是没有问题的。
有些初期的基督徒也以为吃祭过偶像的肉会有问题,保罗教导一些不这样想的信徒(像是保罗)要以爱心行事,对待那些「信心软弱」的弟兄(参考罗十四1),不要做一些侵犯他们良心的事。如果有人由于在神前的信心,而禁戒食物(就算圣经找不到这种信心),也会因着自己的虔诚得着称赞,神不会因他误解而责备他。同样地,那些由于个人的信心而禁戒某些食物的人,不应论断一些不禁戒这些食物的人,两种人也应以爱彼此相待,因为这正是神的命令(参考罗十四1-23)。
无论如何,因为圣经是渐进的启示,我们应该总是以较新的启示(新约),解释较旧的启示(旧约),神所赐下的启示不会前后矛盾,总是互为补贴。
文化和历史背景
可能的时候,我们也应该考虑自己所查考经文的文化和历史背景,了解某个圣经处境独有的一些文化、地理和历史方面,通常有助我们得到一些亮光,否则便可能会错过。当然,这样做需要有一些圣经以外的工具书帮助,一本好的研经版圣经也往往会提供这方面的帮助。
以下有一些例子,显示历史和文化的资料如何可以帮助读经时,不会产生混乱:
1.)我们有时读经,看到有些人走到屋顶(参考徒十9)或拆掉屋顶(参考可二4),我们知道一点,会有帮助:圣经时代的屋顶一般是平的,大多数房屋外边也会有梯子可以上到屋顶。如果我们不知道这背景,便可能会想象有些圣经人物两脚站在尖顶上,手扶着烟囱!
2.)马可福音十一章12至14节中,我们读到耶稣咒诅一颗无花果树,因为树上没有果子,然而「那时不是收无花果的时候」。我们知道一点,会有帮助:就算不是收无花果的季节,无花果树也通常会有一些果子,所以耶稣的期望也并非不合理。
3.)路加福音七章37至48节中,我们读到耶稣在一个法利赛人的家中食饭时,有一个女人进到这家中,经文说她站在耶稣背后哭泣,用她的眼泪沾湿耶稣的脚,又亲吻他的脚,又抹上香膏 。我们奇怪耶稣坐在饭桌用饭时,怎可能发生这种事,那女人是否爬到饭桌下面?她如何穿过其它饭客的脚?
答案就是:路加说耶稣「躺在桌边」(路七37,译自NIV),人们围着一张矮桌子,一边身子躺在地上,用一只手抬起自己,再用另一只手把食物送到口中,这是当时传统的用饭方式,耶稣就是以这姿势接受那女人的膏抹。
这背景也帮助我们明白约翰如何在最后晚餐时靠向耶稣胸膛,向他发问,约翰当时躺在耶稣旁边,背向耶稣,翻身靠向耶稣胸膛,俏俏地向他发问(参考约十三23-25)。逹文西有名的最后晚餐油画,把耶稣画成两边各坐着六个门徒,显出他对圣经无知,需要研究一些历史背景!
一个衣服的普遍问题
我去到世界各地,通常牧师也会问我一个问题:「基督徒姊妹可否穿裤子?因为圣经不准女人写男人的服饰?」
这是一个好问题,我们要回答这问题,可运用一些正确的解经原则,加上一点文化背景。
首先,我们看看圣经不准女人穿男人服饰的命令(男人也不准穿女人的服饰):
妇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男子也不可穿妇女的衣服,因为这样行都是耶和华你神所憎恶的。(申二十二5)
我们应该先问一下:「神颁下这诫命的目的是甚么?」神是否不想女人穿上裤子?
不是,神的目的不可能是这样,因为神最初说出这诫命时,以色列没有女人会穿裤子,在这事上,裤子既非男服,也非女服,事实上,圣经时代男人的服饰看起更像今天我们女性的服饰!这一点点历史和文化资料,可帮助我们正确地解释神所想要说的话。
那么,神当时的目的是甚么?
我们读到,无论谁人穿逆性的服饰,也是神所憎恶的,听来十分严重。如果有一个男人拿了一条女人的头巾,披在头上三秒钟,神会否憎恨这人?似乎很难确定。
看来更可能是,神反对的是人们故意地装扮成异性,叫人们以为他们是异性。人们为何会做这种事?只因为这人想引诱另一个同性,这种性变态称为异性装扮癖,我想我们可以理解为何神会看这事为可憎恶的。
因此,人们不能合理地作出结论,说按照申命记二十二章5节女人不可穿裤子,除非这女人是有异性装扮癖。只要这女人看起像女性,穿裤子不是犯罪。
当然,圣经教导女人应该穿得端庄(参考提前二9),裤子比较贴身,看来不太合宜(贴身长裙和短裙也是),因为这些服饰可能使到男性想入飞飞。大部分西方国家女性所公开穿著的服饰也全不合宜,在发展中的国家只有妓女才会穿著那种服装。基督徒姊妹不应该公开地穿著一些卖弄「性感」的衣服。
另一些想法
十分有趣,我在中国的时候,没有牧师问过我有关女人穿裤子的问题,很可能是因为大多数中国女性穿裤子已有很长的时间了,只有在一些女性普遍不穿裤子的国家,才会有牧师向我提出这个问题,显出了他们的个人文化偏见。
在缅甸,男人传统地会穿上我们称为是裙子的服饰,他们称之为沙龙,而当地的姊妹事奉人员从来没有问过我这个问题,也叫我感到相当有趣。再次可见,不同文化也有不同的男女服饰,所以我们须要小心,不要把自己的文化理解强加在圣经上。
最后,我好奇那些按着申命记二十二章5节而希望女人不要穿裤子的男人,为何又不应用利未记十九章27节到自己身上,经文说:
头的周围不可剃,胡须的周围也不可损坏。(利十九27)
弟兄们何以胆敢违抗利未记十九章27节,完全刮掉自己神所赐下的胡须呢?胡须显然叫他们与女人分别出来,却又责备女人穿裤子,看似男人呢?这样做似乎有一点假冒为善!
顺带一提,少许历史资料也可帮助我们了解利未记十九章27节中神的心意,刮掉面周围的胡须是当时一种外邦偶像仪式,神不想自己的子民看起来好象崇拜外邦偶像一样。
说话的是谁?
在所有经文中,我们也应该常常留心说话的人是谁,因为这一点背景资料会帮助我们正确地解释经文。虽然圣经中一切东西都是神所默示的,但不是一切圣经中的东西也是神默示的说话,我的意思是甚么?
很多圣经的经文中,也有记下人们所说、不是神所默示的话。因此,我们不应该以为圣经中所有人所说的话,也是神所默示的。
举一个例子,有些人错误地引用约伯和他朋友的说话,以为这些说话是由神所默示,有两个理由指出这是错的:第一,三十四章经文中,约伯和他的朋友一直彼此争论,最后也是彼此意见不一,明显他们所说的话不可能都是神所默示的,因为神不会自相矛盾。
第二,在约伯记的结尾,神亲自说话,同时责备约伯和他的朋友说了一些不正确的话(参考伯三十八-四十二)。
我们阅读新约时,必须同样小心,在一些地方,保罗明说有部分的经文,不过是他自己个人的意见(参考林前七12、25-26、40)。
说话的受众是谁?
我们除了要问一下每段经文中说话的人是谁,也应该留心说话的受众是谁,如果我们不这样做,便会误解经文,把一些不是应用我们身上的东西,应用在自己身上,或是相反,没有应用一些应该应用在自己身上的东西。
举一个例子,有些人说在诗篇三十四篇中找到一个神的应许,相信这应许也应用在自己身上:
又要以耶和华为乐,他就将你心里所求的赐给你。 (诗三十七4)
不过,这应许是否应用在所有读到或知道这应许的人身上?不是,如果我们读一下上下文,便会发现这应许只适用在一些符合五个条件的人身上:
你当倚靠耶和华而行善,住在地上,以他的信实为粮,又要以耶和华为乐,他就将你心里所求的赐给你。(诗三十七3-4)
故此,我们看到自己要留意说话的受众是谁,这是相当重要。
下面是另一个例子:
彼得就对他说:「看哪,我们已经撇下所有的跟从你了。」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人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母、儿女、田地,没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姐妹、母亲、儿女、田地,并且要受逼迫,在来世必得永生。」(可十28-30)
在一些教会圈子中,人们很流行说,只要有人拿出金钱支持一些传福音的人,便会得回「百倍」,但是这应许是否可应用在所有人身上?不是。这应许是说给一些真正离开自己的家人、田地或房屋去传福音的人,就如彼得一样,就是他问耶稣他自己和其它门徒会得到怎么样的赏赐。
有趣地,那些常常传讲会得百倍的人看来只专注在房屋和田地上,从不在乎经文所同时应许的儿女和逼迫!当然,耶稣不是应许我们,人们只要离开自己的家,便会得到一百倍的屋子作为回报,却是应许,如果人们离开自己的家人和房屋,便会有一个新的属灵大家庭和很多肢体,成为他们的家。真正的信徒不会在乎家业,因为他们自身不会拥有甚么东西——他们只是管理神的东西。
最后一个例子
人们读到马太福音二十四章和二十五章中耶稣的「橄榄山讲论」,有些人会错误地以为耶稣是说给一些未得救的人听,因而错误地推论他们不须应用这些经文,他们认为不义之仆的比喻和十童女的比喻,是说给一些非信徒,但是我已说过,这两个比喻也是说给耶稣最贴身的门徒听(参考太二十四3,可十三3)。因此,如果彼得、雅各、约翰和安得烈也需要提醒,免得在耶稣再来时有可能没有作好准备,那么我们也是一样。橄榄山讲论中,耶稣提出的警告适用于所有信徒,包括那些因为没有弄清楚耶稣的说话对象是谁,而以为自己不是受众的信徒。
规则三:诚实地读,不要强加自己的神学到经文中,如果你读到一些东西,与你所信的事互相矛盾,不要试图窜改圣经,改变自己的信念吧。
我们各人也带着一些既有的偏见读经,因此我们也不容易诚实地读经,最后只是把自己所信的东西强加到经文上,而不是任圣经建立我们的神学,有时甚至会搜寻一些经文,以支持自己的教义,却忽略一些与我们信念相违的经文,这样做称为寻找「经文支持」。
下面是一个最近我碰到人们强加神学在经文上的例子,有一个圣经教师第一次读到马太福音十一章28至29节,一段耶稣所说很著名的话:
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我心里柔和谦卑,你们当负我的轭,学我的样式;这样,你们心里就必得享安息。(太十一28-29)
那教师接下来解释,耶稣向人们提供两种不同的安息,第一种(这是他的推测)是十一章28节中得救的安息,而第二种是十一章29节中门徒才有的安息,来接受耶稣的人便会得着第一种安息,而只有委身事主、背上主轭的人才会得到第二种安息。
可是,这是耶稣原来的意思吗?不是,经文既没有说出,也没有暗示这意思,这教师只是把意思强加在经文上。耶稣没有说他向人提供两种安息,他只是向一些劳苦担重担的人提供一种安息,也只有一种方法可以得着这种安息,就是负起耶稣的轭,这是说,向他委身,这才是耶稣明显的意思。
为甚么那教师会得出这种解经来?因为经文明显的意思不切合他所相信的两种会进天国的基督徒——信徒和门徒,所以他没有诚实地解释这段经文。
当然,因为我们思想这种神学时,看过这书前面很多所列出的经文,便明白那教师的解释不切合耶稣所教导的其余内容,新约其它经文也没有教导有两种会进天国的基督徒(信徒和门徒),所有真正的信徒也是门徒,不是门徒的人也不是信徒,门徒身分是真信心所结的果子。
我们要竭力诚实地读圣经,也要带着单纯的心。如果我们这样做,便会叫我们更加委身和顺服基督。
[1] 显然,保罗不相信一次得救永远得救,否则便不会向已经得救的提摩太说,叫他要做一些事保证自己的救恩。
[2] 摩西也曾经在神「经过」他以后,看过神的背一次。神用祂的手遮掩摩西,使摩西不得见祂的面;参考出三:18-23。
[3] 必须留心,耶稣在他的登山宝训中,早就向他的听众指出,他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参考太五20)。然后,耶稣才继续指出文士和法利赛人一连串不乎合神心意的行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