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神存在,他是什麼樣子的?
感謝神,他沒有讓我們像瞎子摸象般去摸索他的品格、性情或屬性。聖經明確告訴我們,任何人都可以通過所造之物來認識神。
“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
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馬書1:20)
撇開神存在的事實,所造之物如何啟示神呢?首先,如上述經文所言,我們很容易得知神的大能。
上一次你聽到窗外突然響起轟隆的雷聲時,你的反應是什麼?你的心可能狂跳了幾下。但是雷聲嚇到神了嗎?當然沒有,他是雷的發明者。
理所當然,造物主高於一切被造物。因此我們可以很肯定的推斷出神比雷電更有能力。
讓我們繼續前行。
神一定比我們能想到的最有能力的事物更有能力,因為我們所能想到一切都是神所創造的。如果他所創造的事物有能力,他一定是更有能力。
他一定比肆虐的颶風或龍捲風更有能力,他一定比洶湧的浪濤或旋轉的地球更有能力,他一定比太陽引力,或宇宙中所有星球合起來的引力還要有能力,他一定比宇宙中所有核裂變產生的能力更勝一籌。
上帝的能力到底何其大?語言怎能完全描述。那就是為什麼神學家用“無所不能”來形容,意思是“全能的”。
論證表明神是偉大的,這聽起來有點輕描淡寫。想想神創造的宇宙多麼浩瀚無垠,即使你能夠領會宇宙的偉大,你也無法認識神的偉大。為什麼?因為他創造了一切,他應比一切更偉大。
星球之旅
宇宙有多浩瀚?在回應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關注一下太陽系。
從太陽到太陽系中最遠的星球冥王星,光以每秒186 000英里的速度行進,需要5個小時。假如從地球乘洲際高速公路到冥王星,全程以時速65英里的速度前進,你需要花六千年完成這個旅程,還只是單程。
讓我們再走遠點。最近的恒星是阿爾法星(除太陽外)。從它到地球的距離是四光年。當你抬頭仰望阿爾法星,你看到的其實是它四年前的容顏。與宇宙中其他星球相比,從地球到阿爾法星只不過是個短途旅行。
太陽系離銀河系的邊緣並不是很遠,上百萬個互相吸引的恒星慢慢地圍繞一個密集的核心旋轉。我們的小太陽系圍繞銀河系轉一整圈需要二億三千年。
我們的星系有多大?直徑至少有十萬光年。而銀河系也只是這已知宇宙中的滄海一粟。
成團的星系有成百上千萬個,它們依次連接在“超星系團”上。因此,究竟已知的宇宙有多大?無人知曉。
天文學家發現宇宙正在以一定的規模不斷擴展,這說明它應該有一個開端。目前,至少需要二百億光年的時間穿越宇宙。
當你在深夜仰望星空,穿越時光隧道,會發現在我們生活的星系中,有很多很多的星星其實離我們有八萭光年那麼遠。這意味著,實際上你所看到的這些星星是它們八萭年前的模樣,因為那時它的光才開始向地球行進。
神有多偉大?他一定比他的創造物更偉大,他一定比宇宙更偉大。
無法企及的智慧
很顯然,神也非常聰明。他的智慧無法言說,那就是為什麼神學家用“無所不能”來形容他,意思是“全知的”。
即便你能夠把全人類的知識記錄在冊,你對神的瞭解也只不過是驚鴻一瞥。在神那裡沒有奧秘,因為是他設計和創造了一切。
神知道任何自然和科學的謎底。是他計算了地心引力,使星系之間可以互相制衡,他設計了每個細胞裡複雜的基因結構。若如科學家所言,你身體裡的每個細胞都包含基因編碼,以指導成百上千億個細胞的行動職能。那麼神一定比我們所能想到的任何人都聰明。
這位聰明的創造者,他賜給他的創造物有限的智慧,而他就擁有無窮無盡的智慧。因為神創造了我們,他一定對我們有一個終極目標。他一定帶著某種目的來進行他的終極目標。
當然他不會像一個瘋狂的科學家進行著一個複雜的大型試驗——太多的計畫融入到微小的細節中——以至於讓人以為我們只是參與到一個短暫的遊戲或荒謬的狂想。
神造我們一定有一個原因。
神的愛
神一定是一位充滿愛的神。我們如何從他的創造中推斷出他的愛呢?
首先,神常施恩與你我。就像使徒保羅曾在一節經文中說道:“然而他[神]為自己未嘗不顯出證據來,就如常施恩惠,從天降雨賞賜豐年,叫你們飲食飽足、滿心喜樂。”(使徒行傳14:17)
雨水和食物顯示神對我們的仁愛,每一顆喜樂的心都展示了他的愛。
很多人把神的恩惠當作理所當然,斷乎不可!他完全可以只給我們洋蔥吃,早餐、午餐和晚餐都一樣!他也可以揮一下大手永遠地結束地上的降雨。
前年的一個夏天,我所在的城市經受了一次三十天的乾旱。最終降下甘霖的時候,每個人都為此感激不已。甚至電臺的天氣預報員,在播報節目的時候脫口而出“哈利路亞”!
我的意思是,神一直恩待你我,我們應該感恩!
為什麼神是良善的?因為神是充滿愛的神。
其次,如果我們作為神的創造,可以明白和經歷愛,那麼他更能。無私的愛是世間公認最高尚的品德,無私的人可以贏得所有人的欽佩。難道我們能認為神沒有道德最高尚的人那麼有道德嗎?那樣的想法必定毀滅!毫無疑問,愛的創造者本身就是愛的化身。
聖經肯定了受造物所宣講的:“神是愛”(約翰一書4:8)。這是隱居山林的人都相信的一個事實。大多數無知的偶像崇拜者發現,他們對很多事情無能為力。他們經歷了愉快和不愉快的事情。愉快的事情讓他們告訴:造物主一定很愛他們,給了他們希望,以為可以贏得神全部的恩惠。因此他試著去感化他的神,期望去經歷更多的愛。
神是公義的
最後,如果神是愛,我們就可以斷定他是公義正直的。完全的愛要求他不偏待任何人。如果神厚此薄彼,那麼他的愛就不完美。
因此,當不公義的事情發生時,完全的愛需要有所回應 。如果神所愛的子民自私地彼此利用,神就會有所行動。如果他沒有反應,他就會被指控為不公義,因此他的愛就不完全。你認為一個放走殺人兇手和毒販子的官員是愛心之舉嗎?他的行為恰證明他不愛那些選舉他的人!
完全的愛會建立一個行為標準和道德準則,並期待愛的主體能夠去遵守。
神建立的行為準則是人盡皆知的:“你希望別人怎樣待你,你就怎樣待別人。”當我們我行我素,使別人遭受痛苦時,神有著完全的愛,不偏待任何人,他就宣佈我們犯罪了。
人盡皆知的愛的法則不需要別人來教你,它是天生的,我們稱之為良心。我們出生時這法則就寫在我們的心裡,因為神已經將它賜給我們。當你聽到一個兩歲的孩子抗議說“那不公平!”時,明顯地,他在喊出一個婦孺皆知的普遍信仰:不公平是不對的,自私是錯誤的。
神賜的良心是高尚和正直的。他不會在他的創造物裡存放一個低級的道德準則,除非他自己也那樣生活,否則他就是虛偽的。
如果神的道德敗壞,那麼他就不完美,他就不是滿有慈愛的,他就不是神。
甚至不用讀聖經、聽講道或者獲得哲學學位,你就可以知道神所有的屬性。我們需要做的就是睜開神賜給我們的眼睛,開動神賜給我們的頭腦,聆聽神賜給我們的良心。
“諸天述說神的榮耀,穹蒼傳揚他的手段。這日到那日發出言語,這夜到那夜傳出知識。”(詩篇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