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罪人俱樂部

(The Sinners’ Club)

 

在東歐共產主義瓦解之前,我拜訪過波蘭、東德、捷克斯洛伐克、羅馬尼亞,聽到共產黨的故事。他們被囚禁在帶刺的鐵絲網圍牆內,在機關槍和地雷的威脅下,共產主義者保證:就算犧牲生命也絕不離開他們的“烏托邦”。

我訪問過的許多人都因他們的信仰受到迫害。大多數人別無選擇,只有站在凜冽的寒風中排隊領取食物,幾乎沒有人敢頂撞掌權者。我見到的這些人都生活在極度貧乏、悲慘及絕望中,他們似乎都忘記了怎樣微笑,他們的生活烏雲密佈、異常灰暗。

令人厭惡的是,我看到一些領著津貼的有特權的共產黨員,生活在這種所謂的“無階級社會”,這是多麼巨大的諷刺啊!在我看來那些抨擊資本主義的共產黨領導才是最可惡的資本家——他們為自己的利益煽動人們起義。

我也遊歷過中美洲的一些國家,驚訝地發現為什麼有些人如此歡迎共產主義理想。原因是,他們是資本主義的受害者。貪婪的資本家看利益高於貧苦人民的福利,而正是那些窮人使他們獲得利益。人們無力逃離那個罪惡的體制。

我頓時恍然大悟,真正的罪惡不是源於經濟體系。共產主義者想當然地希望世界大同,而資本主義者又希望人人獲得平等的機會。兩種制度都不可避免地造就犧牲別人而富裕自己的人。兩種制度都會帶出人類最自私、最貪婪的本性。

資本主義豬和社會主義豬都是一丘之貉——它們都是要把你推進泥潭,從而用它們的嘴接住濺起的泥漿。不是經濟理論本身罪惡,而是人們用此去達到他們的自私目的。不管在這個過程中誰會受到傷害。

民主主義和獨裁專政

我們發現民主主義和獨裁專政也是一樣的。歷史教導我們,正如阿克頓爵士所說的那樣:“權利導致腐敗,絕對權利絕對導致腐敗。”這就是為什麼美國人一直強烈譴責第三世界獨裁者違反人權的可恥行徑!

儘管如此,民主主義也不會自動產生清廉的領導,住在美國的人都知道這一點。最近的新聞報導似乎經常炮轟違反道德的政府人員。你也無能為力,只是好奇,如果把這些人放在另一個國家的不同政治制度下,他們會不會在他們的周圍建起一道帶刺的鐵絲網護欄?

溫斯頓·邱吉爾敏銳地觀察到:“民主制度是至今所發明的最差的制度,除了其他已經嘗試過的。”(換句話說,民主制度是現存制度中最好的,但它仍然不盡人意。如何使它更好?)

民主主義提供一種相互制衡的體制。這能激勵領袖們走在一條正直而狹窄的道路上,當他們偏離的時候,體制為市民提供了一種保護。這就是為什麼民主主義優越於獨裁專政——在這些敗類造成太多危害之前,我們就可以踢走他們!

獨裁專政和民主主義,就像共產主義和資本主義,揭露了人們與生俱來的惡。一般人都不會錯過一個利用別人的機會,如果他確信不會因此遭受任何的負面影響。

我們是不是常對那些骯髒的政客和他們的骯髒行徑大加評斷?但是當我稱他們為“骯髒的政客”時,我也揭露了自己。

停下來想一想這樣一個場景:一個被判三重罪的重犯躲在籬笆後面審判他的室友。你的反應是什麼?毫無疑問你馬上會想:“什麼?他沒有權利審判他的室友,因為他剛被定了罪。”

讓我們回過來再來談談那些骯髒的政客。我真的有權利去譴責一個政客,因為他用權利達到自私的目的嗎?我沒有,除非我從來沒有利用過別人或一些有利的環境,但我利用過。因此,當我譴責那個骯髒的政客時,我其實跟那個審判他室友的罪犯沒有區別。這簡直就是五十步笑百步。

“你就是那個人!”

所以不要假裝頭戴光環坐在那裡,親愛的讀者,你和我一樣都犯了一個普遍的罪。我們每個人都曾經或多次為自己的利益而連累別人。每個人都或多或少犯過罪,使我們罪加一等的是,我們自以為義地審判和我們一樣的罪人,這使我們顯得虛偽可憎。

這就是使徒保羅在下面經文中所說的普遍的罪:

你這論斷人的,無論你是誰,也無可推諉。你在什麼事上論斷人,就在

什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因為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

(羅馬書2:1

這裡一個重要的真理是:當我們指出別人的罪時,我們就是在天堂的法庭上作證說我們知道所謂的對與錯。我們對別人的指控恰恰證明我們也多次違反了普遍的道德行為準則。結果,我們對別人的指控變成了自我定罪。

你還記得聖經上大衛王與烏利亞的妻子拔示巴通姦的故事嗎?她懷了孕,大衛就安排她的丈夫在戰場上被殺。表面上烏利亞死於戰事,事實上他的死卻是最高統帥大衛王事先安排的,之後他又合法地迎娶了烏利亞的悲傷寡婦。

大衛縝密的計畫看似天衣無縫,直至有一天神差派了一位名叫拿單的先知來拜訪他。拿單問大衛,在他的王國裡有一個擁有大批羊群的富人,為了招待一個客人卻把他窮鄰居的僅有的一隻羊取走了,這該如何審判呢?大衛非常憤怒,正義地宣告:行這事的人該死!

拿單指著大衛喊道:“你就是那個人!

大衛的故事很普遍,每當你們指控別人的時候,至高無上的正義之靈就會指著我們喊道:“你就是那個人!

一位智者曾經說過:“當你伸手指向別人的時候,請注意,有三根指頭正指向你自己。”

問題的根源

你覺得自己有罪嗎?你應該覺得。如果不覺得,那就有問題了。

我們大多數人,當覺得有罪的時候,都會試圖替自己辯護。也許你會說:“我可沒有像大衛那樣犯通姦或殺人罪。”可能你沒有。但有一種罪是萬惡之源,那就是自私。導致大衛犯罪的根源是自私,他“專顧自己”。

神怎樣看待自私?耶穌說第二個最大的誡命是愛人如己(詳見馬太福音22:36-40)。聖經說愛人如己是舊約律法的總綱: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

了律法。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

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愛是不加害於人,所以愛

就完全了律法。(羅馬書13:8-10

人犯姦淫、殺人、偷竊、貪婪之罪,都是源於自私。神恨惡自私,因為他是無私之愛的化身,他不偏待任何人。當自私的行為發生時,不公義平也隨之而來。當我們有任何自私的行為時,就和通姦者或殺人者有著一樣的自私動機。

耶穌在他著名的“山上寶訓”中也極力贊同這一真理。他的聽眾和你們並無分別,也許我們沒有殺人,沒有通姦,但是聽神的兒子怎麼說:

“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祖先]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

人的,難免受審判。’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

判。凡罵弟兄是拉加的[或沒腦子],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

的,難免地獄的火。”(馬太福音5:21-22

這不是我說的,是耶穌說的。依他的意思,一個人不是沒有殺過人就不算犯罪。激發人殺人的仇恨和激起人發怒的仇恨是一樣的,都是緣於自私。耶穌繼續說:

“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

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馬太福音5:27-28

犯姦淫和有淫念同樣是出於自私。

發出挑戰

也許你知道新約中行淫時被抓的婦人的故事。在她行淫時,法利賽人將她抓住,把她帶到耶穌面前,為了找耶穌的把柄。他們提醒耶穌,按照摩西律法這女人當用石頭打死。

耶穌睿智的回答實際上是重述了一個人盡皆知的不變原則:一個犯罪的人無權去審判他人。耶穌這樣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約翰福音8:7)。

耶穌說完後彎下腰在地上畫字。聖經上說那個婦人的控告者從老到少一個個離開了。耶穌在地上寫什麼呢?我猜想,是不是那些法利賽人夢中情人的名字?或是他們女朋友的名字?

不管怎樣,這件事情證明了兩件事:

首先,姦淫是罪。所有人都走了之後,耶穌告訴那個婦人:“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其次,審判別人也是罪。那天舉著石頭自以為義的人,和那個他們要打的婦人一樣,都應該用石頭打死。

我們所有人都羞於審判那些像我們一樣犯了自私自利罪的人,我們每個人都像一個整天向司機開罰單,但下班後卻超速回家的員警。

像不像?我們都是罪人俱樂部的成員。那些認為自己不是的人,其實是其中的最高領袖,這就是為什麼耶穌屢次譴責自以為義的人(順便提一句,耶穌是唯一有權利譴責假冒偽善的人,因為他沒有犯過罪)。

我們雖有瑕疵,但基本上還是好人?

也許你會像大多數人一樣,認為自己基本上算是個好人(投票表明,86%的美國人相信自己會上天堂。)。那是因為他們跟自己的鄰居相比,而不是與神的標準相比。耶穌說:“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馬可福音10:18)。他清楚地表明,人不是基本上良善,而是基本上邪惡。

想想你自己的行為準則。你會不會持槍搶銀行?也許不會。但是你有沒有偷過一些不太值錢的東西?你有沒有漏繳個人所得稅,從而偷竊每個美國公民的財富?你有沒有在知道的情況下多收了商店找回的零錢,因此偷了幾個硬幣?你有沒有從老闆那裡拿過小工具或紙夾之類的東西?你看,你個賊。你小小的偷竊行為可以證明,你沒有搶銀行不是因為你基本上良善或基本上無私,你沒有搶銀行是因為怕被抓。你看,你表現出來的“良善”恰恰是你自私的另一種詮釋!如果搶銀行帶給你名譽和未來自由的影響,與你從公司裡偷紙夾一樣,那麼你一定會搶的!但是激發你去偷小東西的這種自私念頭,它同樣也會激勵你在大事情上表現“良好”。

對於殺人犯也是一樣的。你有沒有殺過人?“當然沒有!”你斷然表示。為什麼不殺呢?“因為我是好人,只有惡魔才殺人!”

那麼我問你:如果說你不會在你討厭的人背後開槍,那你為什麼會在你討厭的人背後說詆毀的話?主要因為仇恨不會把你送進監獄,而謀殺卻會。作為一名殺人犯,你會名聲掃地;而你即便經常說閒話,卻依然可以被你的同事接納。你看,自私能讓愛說閒話的人克制自己免於殺人。

一旦殺人被認為合法,就沒有人能安全居住。我們可以肯定的是,殺人已在我們國家合法,受害者就是未出生的嬰孩。當成千上萬個孩子被撕碎或被毒死在母腹中的時候,人們是基本上良善,還是基本上自私?答案就不言自明瞭。

神的看法

也許你要問為什麼我竭盡全力地使你感到內疚。答案是:你必須看清你罪的本性,為了讓你完全明白你需要一位元救主。

我不會讓你永遠陷在內疚裡。事實上,兩章之後我將告訴你一個你聞所未聞的好消息。我將引導你進入神的計畫,讓你得完全的赦免——完全的饒恕。但前提是,你必須看自己為一個需要神赦免的罪人。

有些人就像那個驚魂未定的通姦婦人——她知道自己犯了罪,鼓起勇氣準備迎接砸在她背上的第一塊石頭。但大部分的人就像那群站在她周圍定她罪的人,那些想要處決她的偽善者應該受到同樣的懲罰。

就像使徒保羅所說的,他們是自我定罪,無可推諉。

現在神看到的場景是:一群猥褻的和通姦的人準備用石頭打死一個通姦犯!全然的偽善!但那不正是人類的寫照嗎?

愛嚼舌的人說他們愛說閒話的鄰居的閒話,懶惰的員工(偷竊老闆時間的人)抱怨他們總裁的高工資。偽善的人不去教會,因為“他認為那裡的每個人都是偽善的。”猥褻的作者描寫墮落的傳道人,公民漏稅因為不想納稅給一個“腐敗的政府”。選舉人抱怨那些被他們選出來為自己利益服務的政治家自私自利。

最近我在一家報紙上讀到一篇刑事報導,三個人報案稱他們車上的雷達監測器被偷。他們非常生氣,因為有人犯法了,偷走了可以説明他們犯罪的儀器!

我們所有人都自私自利,我們論斷和批評別人,因此我們在神面前也自我定罪了。不光是共產主義者、貪婪的資本家、骯髒的政客、銀行盜竊犯和殺人犯,我們都是罪人俱樂部裡的戴罪之人,那是會員的代價。

“人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