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奉恩賜

 

我們各人蒙恩,都是照基督所量給各人的恩賜……他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教師,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神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弗四7、11-13)

神在教會所設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師,其次是行異能的,再次是得恩賜醫病的幫助人的治理事的說方言的。(林前十二28)

事奉恩賜故名思義,是一些信徒得著呼召和不同的才能,叫他們可以擔當使徒、先知、傳福音、牧師或教師的職事,沒有人可以自己承擔這些職事,相反地,人們一定要蒙神呼召,領受神所賜下的恩賜。

人們有可能會承擔多過一種上述的五種職事,不過只有一些組合可行,舉一個例子,信徒可以蒙召擔當牧師和教師、或先知和教師的職事,卻不太可能同時擔當牧師和傳福音的職事,只因為牧師的職事要求他留在一個地方牧養信徒,因而不能實行傳福音的呼召,因為傳福音的人必須經常遠行。

雖然這五種職事也因著不同的目的,而領受不同的恩賜,但是這五種職事也是為著一個原因賜給教會——「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弗四12)。[1] 事奉者的目標應該是要裝備聖潔的人(這是「聖徒」這字的意思),各盡其職。然而,很多時候,一些像是蒙召的事奉人員不去裝備聖潔的人,卻去娛樂一些坐在教會崇拜中屬肉體的人。蒙召承擔這些職事的人也應不斷地衡量自己,是否正在「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如果事奉的人有這樣做,便會除去很多錯誤地看為是「事奉」的活動了。

是否有些職事只適用在初期教會?

這些職事會賜下給教會多久呢?只要耶穌的門徒需要裝備來各盡其職,耶穌也會賜下這些職事,那是說最少會持續到主再來。教會不斷會吸納一些需要成長的新生基督徒,而其他人也常常要有靈性成長的空間。

不幸的是,有些人推斷現今只剩下兩種職事——牧師和傳道人——好像神改變了自己的計劃一樣。不,我們仍然需要使徒、先知和教師,如同初期教會一樣。我們在世界各地的教會中看不到這些恩賜,只因為耶穌是把這些恩賜給與自己的教會,不是賜給一些假冒、不聖潔又傳假福音的教會。在假教會中,只能見到一些人軟弱地嘗試承擔一些事奉恩賜的角色(多數是牧師,一些是傳道人),可是卻難以媲美神所呼召和膏立的事奉恩賜,這是耶穌賜給自己的教會的,假教會的事奉人員肯定不是為裝備聖徒去各盡其職,因為他們所傳的福音不會叫人聖潔,只欺騙人們以為自己已蒙赦免,這些人也不渴慕裝備人們事奉,毫不打算背乎自己,背起十字架。

你如何知道自己是否蒙召?

人們如何知道自己是否蒙召在教會中承擔其中一種職事?最重要的,這人會感到神呼召自己,會發現自己有負擔做一樣工作,不單是看見一個可以滿足的需要,相反地,這 人會從神得著一種渴慕,迫使這人承擔一種事奉。如果這人真是蒙神呼召,除非他開始履行這呼召,否則總是無法滿足,與人們或眾人有否按立他沒有關係,是神親自呼召他。

第二,真正蒙召的人會發覺自己受神裝備,履行自己神所賦予的工作。這五種職事也帶有其超自然的恩膏,叫人們可以成就神所呼召他去作的事。呼召來,恩膏也來,若是沒有恩膏,也便沒有呼召,人們可能有志承擔某種職事,入讀四年神學院學習和裝備自己,但若是沒有從神而來的恩膏,那就沒有機會成功。

第三,這人會發現神會為他開了一些門,叫他可以運用自己特有的恩賜。如此,這人就可以證明自己忠心,最後可得著信任,領受更大的機會、責任和恩賜。

若果人們內心沒有感到神的催促,沒有受召擔當這五種事奉恩賜之一,或是不發覺自己有任何特別恩膏可以承擔某種神的工作,或沒有機會運用他認為自己擁有的恩賜,這人便不應嘗試承擔一些神沒有呼召他去做的事。相反地,這人應該努力成為自己教會、鄰居和工作地方中的祝福。縱然人沒有受召作這「五種」職事,他還是受召運用神賜了給他的恩賜服事人,應該竭力證明自己的忠心。

雖然聖經提到五種事奉的恩賜,但是,這不意味所有承擔某種恩賜的人會有一樣的職事,保羅寫道「職事也有分別」(林前十二5),同一種職事的事奉人員也會有所不同。此外,這些職事也以乎帶有不同程度的恩膏,所以我們可以進一步按著恩膏的程度,來為每種職事分類。舉一個例子,有些教師看來在某些方面比其他教師更有恩膏,其他事奉的恩賜也是一樣。個人來說,我相信所有事奉的人也可以作一些事,叫臨到自己的恩膏更多,例如用一段時間證明自己忠心,又深深地分別為聖給神。

細看使徒的職事

翻作使徒的希臘文是 apostolos,直譯解作「被差遣的人」,新約中一個真使徒是一個被神差遣到一處或多處建立教會的信徒,為神的「建築物」奠定屬靈的根基,某程度上可比作一個「工頭」,如使徒保羅自己寫道:

因為我們是與神同工的,你們是神所耕種的田地,所建造的房屋。我照神所給我的恩,好像一個聰明的工頭,立好了根基,有別人在上面建造。(林前三9-10上)

「工頭」會監督整個建築過程——預先想好完工的成果。工頭不是雕木或砌磚的專家,可能懂得如何雕木或砌磚,卻大概不會做得像木匠和砌磚師傅一樣好。同樣地,使徒能夠擔當傳道人或牧師的工作,但只是在建立教會的時候,暫時承擔。(使徒保羅通常只逗留在一個地方三個月至半年。)

使徒最能夠建立教會,按著神的程序監督教會建立。使徒有責任按立長老/牧師/監督,來牧養他所創立的會眾(參考徒十四21-23,多一5)。

真假使徒

看來今天有些事奉的人渴慕得到權柄控制教會,便很快宣稱自己蒙召作使徒,可是大部分這些人有很大的問題,由於他們沒有建立過任何教會(或只有一、兩間教會),也沒有聖經中使徒的恩賜和恩膏,便不得不找些容易瞞過的牧師,好容許他們有權柄控制教會。如果你是牧師,不要受這些自高、追求權力的假使徒所騙,這些人往往是披著羊皮的狼,通常只是為金錢。聖經警告我們有假使徒(參考林後十一13,啟二2),如果人們告訴你自己是使徒,大概便顯出他們不是使徒,使徒的身分應該由果子而顯出來。

牧師建立自己的教會,牧會多年,並不是使徒,或者,這些牧師可被稱為「使徒式牧師」,因為他們創立自己的教會,不過,他們仍不算有使徒的職事,因為使徒會不斷地建立教會。

一個真正由神差派和膏立的「宣教士」(人們今天通常這樣稱呼這些人),主要的呼召是去建立教會,他們是擔當使徒的職事。另一方面,宣教士致力設立神學院,或訓練牧師,便不是使徒,而是教師。

真正使徒職事的特色是有超自然的神蹟奇事,大大幫助他們建立教會,保羅寫道:

我雖算不了什麼,卻沒有一件事在那些最大的使徒以下,我在你們中間,用百般的忍耐,藉著神蹟、奇事、異能,顯出使徒的憑據來。(林後十二11下-12)

若人們事奉時沒有神蹟奇事隨著他們,便不是使徒。明顯地,真使徒只有很少,也不會留在一些冒假、不聖潔又傳假福音的教會,我發現真的使徒主要會在世界一些福音貧乏的地方。

使徒的高等地位

新約列出一些事奉的恩賜,使徒的職事列在最先,指出這是最高等的呼召(參考弗四11,林前十二28)。

沒有人一開始便作使徒,人們可能最後會受召作使徒,但不會一開始便承擔這職事,這人必須先用幾年時間傳道和教導,證明自己忠心,然後最終便會承擔神為他準備的職事。保羅在母腹中已蒙召作使徒,但卻用了很多年全職事奉,最後才擔任這職事(參考加一15-二1),保羅先是教師和先知(參考徒十三1-2),後來被聖靈差派出來時,才被提升為使徒(參考徒十四14)。

使徒行傳一章15至26節,十四章14節,羅馬書十六章7節,哥林多後書八章23節,加拉太書一章17至19節,腓立比書二章25節和帖撒羅尼迦前書一章1節和二章6節中,我們也可找到保羅以外提到的使徒(林後八23中翻作「使者」和腓二25中翻作「所差遣的」的希臘文也是apostolos),這些經文可推翻使徒職事只限於十二使徒的理論。

不過,只有十二使徒也被稱為「羔羊十二使徒」,只有這十二人在基督作王的一千年中有特別的地位(參考太十九28,啟二十一14)。我們不再需要一些好像彼得、雅各和約翰的使徒,他們是唯一受靈感寫下聖經的使徒,因為聖經的啟示已經完成。然而,今天我們仍然需要一些靠著聖靈的大能建立教會的使徒,好像保羅和其他使徒一樣,也按著使徒行傳中所形容的一般。

先知的職事

先知靠著聖靈感動,領受又說出超自然的啟示,自然來說,先知不時會運用預言和啟示的屬靈恩賜:智慧的言言、知識的言語、辨別諸靈等。

信徒也可能會隨著聖靈的意思,被神使用發揮預言的恩賜,但這樣不會使這人成為先知,先知是一個能夠帶著恩膏傳道或教導的人,因為先知看來是第二高等的呼召(參考林前十二28所列出的次序),就算全職事奉的人也要服事多年後,才可承擔先知的職事,若人們擔任先知,也會隨之而來有超自然的裝備。

新約中有二個人被稱作先知,就是猶大和西拉,使徒行傳十五章32節中,我們讀到這兩個人向安提阿教會傳講了一篇很長的信息:

猶大和西拉也是先知,就用許多話勸勉弟兄,堅固他們。

新約中另一個先知的例子便是亞迦布,使徒行傳十一章27至28節中,我們讀到:

當那些日子,有幾位先知從耶路撒冷下到安提阿,內中有一位,名叫亞迦布,站起來,藉著聖靈指明天下將有大饑荒(這事到革老丟年間果然有了。)

留心,亞迦布發出智慧的言語——說出一些神啟示他有關將來的事。當然,亞迦布不知道一切將來會發生的事,只知道聖靈願意向他啟示的事。

使徒行傳二十一章10至11節中,有另一個藉著亞迦布運用智慧言語的例子,這次是為了保羅而用:

我們在那裏多住了幾天,有一個先知,名叫亞迦布,從猶太下來,到了我們這裏,就拿保羅的腰帶捆上自己的手腳,說:「聖靈說:猶太人在耶路撒冷,要如此捆綁這腰帶的主人,把他交在外邦人手裏。」

在新約中,向先知求問個人的帶領,是否合符聖經?不,理由是所有信徒也有聖靈內住帶領他們,先知應該只是堅固信徒,肯定他們在靈裏所察驗到神的帶領,舉一個例子,亞迦布向保羅說預言時,沒有指示他應該作甚麼事,不過是肯定一些保羅早前已經知道的事。

前面也說過,保羅受召作使徒的職事以前,曾作先知(和教師)的職事(參考徒十三1),從加拉太書一章11至12節中,我們知道保羅從主領受了一些啟示,也有過很多異象(參考徒九1-9,十八9-10,二十二17-21,二十三11,林後十二1-4)。

與真先知一樣,我們在假教會中找不到真先知,假教會(確實)會迴避一些如西拉、猶大或亞迦布的真先知,因為真先知會啟示神的心意,指出人們不順服(如在啟示錄前兩章中,約翰指出大部分小亞細亞的教會不順服的地方),假教會不會接受這些話。

教師的職事

按照哥林多前書十二章28節中列出的次序,教師的職事排在第三,教師有超自然的恩膏來教導神的話語,只單單因著人們教導聖經,不等於他便是新約的教師,很多人教導聖經,只因為他們喜歡教導,或感到有責任這樣做,但是一個承擔教師職事的人會有超自然的恩賜去作教導,不時會有超自然神話語的啟示,也能講解聖經,講得人們都能明白和應用。

亞波羅是擔任教師職事的新約例子,哥林多前書中,保羅把自己的使徒職事與亞波羅的教師職事,作出比較,便說:

我栽種了,亞波羅澆灌了,惟有神叫他生長……(我)立好了根基,有別人在上面建造。(林前三6、10下)

教師亞波羅沒有作起初的裁種工作或奠定根基,反之是用神的話語,澆灌新生的幼苗,在已有的根基上加上籬笆。

使徒行傳十八章27節中也提到亞波羅:

他(亞波羅)想要往亞該亞去,弟兄們就勉勵他,並寫信請門徒接待他,他到了那裏,多幫助那蒙恩信主的人,在眾人面前極有能力,駁倒猶太人,引聖經證明耶穌是基督。

留心,亞波羅「多幫助」一些已是基督徒的人,經文又形容他的教導「極有能力」,有恩膏的教導總是極有能力。

對教會而言,教導的職事比行異能或醫治的恩賜更加重要,所以在哥林多前書十二章28節中,教師是列在這些恩賜之前:

神在教會所設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師,其次是行異能的,再次是得恩賜醫病的。

不幸地,信徒有時會更追求看見醫治,多於聽神話語清楚的教導,但是教導才會叫信徒的生命得到靈性成長和聖潔。

聖經同時說到講道和教導,教導較多運用邏輯,也較有教導性,而講道則更著重靈感和動力,傳道人一般會講道,教師和牧師一般會作教導,使徒則又講道又教導。遺憾地,有些信徒不承認教導的價值,有些人甚至認為講員說得大聲又快,才算為有恩膏!事實並不是這樣。

耶穌是受膏作教師的最佳例子,他事奉中最主要是作教導,以致很多人會稱呼他「夫子」,即是教師(太八19,可五35,約十一28)。

要進一步查考教師和教導,可參考使徒行傳二章42節,五章21節、25節、28節、42節,十一章22至26節,十三章1節,十五章35節,十八章11節,二十章18至20節,二十八章30至31節,羅馬書十二章6至7節,哥林多前書四章17節,加拉太書六章6節,哥羅西書一章28節,提摩太前書四章11至16節,五章17節,六章2節,提摩太後書一章11節,雅各書三章1節等,雅各書的經文告訴我們,教師將會受到更重的判斷,所以必須十分謹慎自己所教導的東西,也只應該教導神的話語。

傳福音的職事

傳福音的人會受膏去傳福音,所傳的信息是為叫人悔改相信主耶穌基督,也會有神蹟隨著他們發生,好吸引未信者的注意,叫他們知道所傳的信息是可信的。

無疑初期教會中有很多傳福音的人,但使徒行傳中只有一個人被列為傳福音的,他就是腓力:「就進了傳福音的腓利家裏,和他同住,他是那七個執事裏的一個。」(徒二十一8)

腓利開始事奉時作管理飯食的人(或作「執事」,參考徒六1-6),到了士提反殉道後,教會開始受逼迫的時候,腓利升任為傳福音的人,向在撒馬利亞中傳福音:

腓利下撒瑪利亞城去,宣講基督,眾人聽見了,又看見腓利所行的神蹟,就同心合意的聽從他的話,因為有許多人被污鬼附著,那些鬼大聲呼叫,從他們身上出來,還有許多癱瘓的,瘸腿的,都得了醫治,在那城裏,就大有歡喜。(徒八5-8)

留心,腓利只傳一個信息——基督,目標是想使人作門徒,造就一些順服跟從基督的人。腓利宣講基督可以行神蹟,他是神的兒子,又是主和救主,很快便會回來審判萬民,腓利催促人們悔改跟從主。

也要留心,腓利能以行出超自然的神蹟奇事,證明他所傳的信息是真實的。人們若擔當傳福音的職事,便也會領受醫治恩賜和其他屬靈恩賜。但假教會只會有假傳道人,傳講一個假的福音。今天的世界充滿這種假傳道,明顯神也不以神蹟奇事來肯定他們所傳的信息,理由很簡單,因為他們所傳的不是福音,並不是傳講基督,往往只是傳講人們的需要,並基督如何能夠帶給他們豐盛的生命,或是傳講一種不包含悔改的救恩公式,叫人們作出一些假的決志,只可塗去罪疚感,卻不會叫他們得救。這些人傳道,反叫人們重生得救的機會減少,因為人們現在看不見自己需要接受一些他們以為已經得著的東西。這些傳道人實際上是在建立撒旦的國度。

不像以弗所書四章11節,哥林多前書十二章28節中沒有把傳福音的職事列在其他事奉恩賜之中,然而,我相信經文說到「行異能和得恩賜醫病的」,可以應用在傳福音的職事上,因為腓利的事奉中也見到這些恩賜,這些恩賜也會自然地叫人相信傳福音的職事是真的。

很多人來回不同的教會,稱自己為傳道人,實際上並非傳福音的人,因為他們只在教會建築物向基督徒講道,也沒有得著醫治或行異能恩賜的裝備。(有些人假裝自己有這些恩賜,可是他們只能騙到無知的人,他們最大的神蹟只是推倒別人,叫人們暫時倒下。)這些到處遊走的人可能是教師、講道或作勸化的(參考羅十二8),但並不擔任傳福音的職事,不過,神也可能先叫一個人開始時作勸化,講道,後來再提升他作傳福音的職事。

要進一步查考傳福音的職事,可閱讀使徒行傳八章4至40節,記載腓利事奉的經文,留心各種事奉恩賜必須互相依存(特別參考14-15節),也要注意腓利除了傳福音給群眾,也被神帶領去服事一些個別人士(參考徒八25-39)。

看來,神也委派傳道人為信徒施洗,不過,不一定要傳道人才可為初信徒作聖靈的洗,這主要是使徒或牧師/長老/監督的責任。

牧師的職事

在兩章之前,我把聖經中牧師的角色,與一般制度教會中牧師的角色,作出比較,不過,現在還有更多論到牧師事奉的話。

我們為了更完全地了解聖經如何教導牧師的職事,需要了解三個關鍵的希臘文:(1)poimen,(2)presbuteros,(3)episkopos,這三個字分別被翻作(1)牧人牧師,(2)長老,(3)監督主教

poimen這字在新約中出現十八次,十七次翻作牧人,一次翻作牧師,這字的動詞是poimaino, 共出現十一次,幾乎都是翻作牧養

presbuteros這希臘字在新約中出現十六次,全都翻作長老眾長老

最後,episkopos這字在新約中出現五次,四次翻作監督,《英王欽定譯本》把這字翻為主教

這三個字也指到教會中同一個職事,可以互用。保羅何時建立教會,也會委任一些長老(presbuteros),留下他們照顧當地的會眾(參考徒十四23,多一5),長老的責任是監督(episkopos)和牧養(poimaino)自己的會眾,舉一個例子,使徒行傳二十章17節中,我們讀到:

保羅從米利都打發人往以弗所去,請教會的長老(presbuteros)來。

保羅又向這些教會長老說甚麼話?

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episkopos)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牧養(poimaino)神的教會,就是他用自己血所買來的。(徒二十28)

留心這三個希臘字可以交換使用,並非三種不同的職事,保羅向長老說,他們就是監督,要牧養教會。

彼前寫道:

我這作長老(presbuteros)、作基督受苦的見證、同享後來所要顯現之榮耀的,勸你們中間與我同作長老的人,務要牧養(poimaino)在你們中間神的群羊,按著神旨意照管他們,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也不是因為貪財,乃是出於樂意,也不是轄制所託付你們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樣,到了牧長顯現的時候,你們必得那永不衰殘的榮耀冠冕。(彼前五1-4)

彼得也叫長老去牧養自己的群羊,這處翻作牧養的動詞,在以弗所書四章11節中翻為牧師(名詞):

他(耶穌)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

這節經文也叫我們相信,長老和牧師是一樣的。

提多書一章5至7節中,保羅又交替地使用長老(presbuteros)和監督(episkopos)二字:

我從前留你在革哩底,是要你將那沒有辦完的事都辦整齊了,又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設立長老……監督既是神的管家,必須無可指責。

因此,人們無法合理地反對牧師、長老和監督的職事不是同一種職事,新約中所有論到監督和長老的經文,也因而可應用在牧師身上。

教會治理

從上述引出的經文中可清楚見到,神除了賜給長老/牧師/監督在屬靈上監管教會外,也賜了他們治理的權柄,簡單來說,長老/牧師/監督可以管理教會,而教會的肢體應該順服他們:

你們要依從那些引導你們的,且要順服,因他們為你們的靈魂時刻警醒,好像那將來交賬的人。(來十三17)

當然,沒有基督徒會順服一個不順服神的牧師,但人們也要知道,沒有牧師是完美的。

牧師/長老/監督也有權柄管理教會,好像父親有權柄管理自己的家一樣:

作監督的,必須無可指責,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有節制,自守,端正,樂意接待遠人,善於教導,不因酒滋事,不打人,只要溫和,不爭競,不貪財,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兒女凡事端莊順服,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會呢? (提前三2-5)

保羅繼續說:

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牧師/監督),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更當如此。(提前五17)

清楚地,長老是要管治教會。

不符合聖經的長老

很多教會相信自己的管理架構符合聖經,因為他們有一群長老負責管理,可是他們的問題在於他們對長老的觀念不正確,他們的長老是定期從會眾中選立出來的,通常會稱為「長老會」。但按著聖經的定義,這些人不是長老。如果我們研究一下保羅所列出人們成為長老的條件,便會相當明顯了。保羅寫到長老要全時間牧會,因而會受薪,作教導/講道,在教會中有領導地位(參考提前三4-5,五17-18,多一9)。坐在教會「長老會」的人就算符合這些條件,人數也只有很少,也不是受薪,不負責講道或教導,也不會全時間在教會工作,也很少懂得如何管理教會。

地方教會出現很多問題,比起其他原因,不符合聖經的教會管理是更嚴重的原因。找錯人選管理教會,問題便會產生,可以會引起爭端、妥協,叫一間教會完全打垮。不符合聖經的管理架構,就像歡迎魔鬼進來一般。

我知道自己是寫給制度教會和家庭教會的牧師,有些制度教會的牧師可能正牧養一些教會,當中已經有不符合聖經的管理架構。從會眾中選立長老,要更改這些不符合聖經的管理架構,便往往不得不牽起爭端。

我會建議這些牧師,靠著神的幫助,盡力改變教會的管理架構,忍受可能無可避免的暫時衝突,因為倘若這牧師不做甚麼,將來也是不免會出現衝突。如果這牧師成功地忍受一些暫時的衝突,便可以避免將來的衝突,若是失敗,也總可以開始一間新教會,重新按著聖經而行。

過程雖然痛苦,但長遠來說,這牧師會為神國結出更多果子。如果現在管理教會的人是基督的真門徒,這牧師便有機會成功地用聖經說服他們作出需要的改變,更正教會的架構。

眾數的長老?

有些人喜歡指出,聖經中說到長老,總是用眾數,因而指明若只有一個長老/牧師/監督來帶領群羊,便不符合聖經。然而,我認為這樣說證據不足,聖經確是說到在一些城市中,有多過一個長老監督教會,卻是沒有說這些長老是一同管理同一群會眾,舉一個例子,保羅從以弗所招聚一些長老時(參考徒二十17),這些長老也明顯從一個城而來,城中有數以千計、或許數以萬計的人(參考徒十九19),因而以弗所中一定有幾群會眾,也很可能每個長老也監管一間家庭教會。

聖經中沒有神呼召一個委員會作事的例子,神要救以色列脫離埃及時,便呼召摩西一人作領袖,其他人只是受召幫助摩西,都是從屬摩西的人,而這些人也像摩西一樣,個別責任管理一個從屬的群體,聖經中可一再見到這種模式,神有工作時,便會呼召一個人承擔責任,又呼召其他人幫助這人。

因此,看來神不大可能會呼召一個長老委員會,賦與他們同等的權柄去管理每間二十人的家庭教會,看來這樣做只會招來衝突。

這不是說每間家庭教會也只應由一個長老監督,卻是說如果教會中有多過一個長老,較年輕和屬靈資歷較淺的長老(們),就應該順服一個較年長和屬靈資歷較深的長老。按照聖經,應該是由教會而不是神學院來訓練一些年輕的牧師/長老/監督,所以一間家庭教會也很可能和很適合有幾位長老/牧師/監督,由一個屬靈上較資深的長老門訓他們。

我在一些由一群「同等地位」的長老監督的教會中,也觀察到這現象,有一個長老總會受到其他長老敬重,或有一個長老較為主導,而其他較為被動,否則最後也只會發生衝突。事實上,委員會也會選立一位主席,一群平等的人開始一個工作時,也會意識到必須有一個領袖,教會的情況也是一樣。

此外,提摩太前書三章4至5節中,保羅把長老的責任比作父親的責任,長老必須管理好自己的家,不然便不夠資格管理教會,然而一個家有兩個父親管理的話,會好麼?我懷疑會出現一些問題。

長老/牧師/監督也應該與其他教會的肢體聯絡,好叫長老們可以彼此承擔,若有問題,便有長老可提供幫助。保羅寫到「眾長老」(參考提前四14),必定是有一群長老,可能加上其他有事奉恩賜的人,一同聚集。如果有一位創會的使徒,長老出錯,導致長老之間產生問題時,他便可以幫助他們。當制度教會的牧師偏行己路時,因著教會的架構,往往會造成很多大問題,因為要維繫一座建築物和很多計劃。但是在家庭教會中,牧師走歪,人們可以馬上解散,肢體可以加入另一間家庭教會。

服事的權柄

雖然神向牧師賜下自己教會中屬靈和管治的權柄,但不等於牧師有權支配自己的群羊,他不是他們的主——耶穌才是他們的主,人們不是他的羊——他們是神的羊:

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神的群羊,按著神旨意照管他們,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也不是因為貪財,乃是出於樂意,也不是轄制所託付你們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樣,到了牧長顯現的時候,你們必得那永不衰殘的榮耀冠冕。(彼前五2-4)

所有牧師有天也要在基督的審判座前,為自己的事奉交帳。

此外,財政的事上,牧師/長老/監督不宜單獨處理,若果教會中為著一些緣故會定期或偶爾地收集金錢,應該由教會中另一些人負責,以致不會因著處理獻金,而導致不信任(參考林後八18-23),可以選立或委任負責這事的人。

受薪的長老

從聖經中清楚可見,長老/監督/牧師也要受薪,因為他們是教會全時間的工人,保羅寫道:

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更當如此。因為經上說:「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他的嘴。」又說:「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提前五17-18)

這主題十分清楚——保羅甚至用上工價這字,他說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配受加倍的敬奉,若考慮上下文,可以更容易理解。在上一節中,保羅無疑是說到教會在金錢上供應寡婦的責任,不然這些寡婦就沒有人供養,保羅也用同一句表達開始:「要尊敬那真為寡婦的。」(參考提前五3-16)因此在這段上下文中,「敬奉」指到經濟上的支持,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配受加倍的敬奉,如果長老要供養孩子,便最少要得到兩倍供應給寡婦的金錢。

世界各地的制度教會大多會供應他們的牧師(即使在一些貧窮的國家),但看來世界各地的家庭教會,特別是西方國家的家庭教會,不會這樣做。我相信這某方面是由於西方世界很多參與家庭教會的人,內心也是非常叛逆,想尋找一種世界上要求最低的基督教,也給他們找到了,他們說自己加入家庭教會,是為了避開制度教會的枷鎖,但實際上只是想逃避委身基督。他們找到了一些不要求經濟支持的教會,與基督期望自己門徒的標準大相逕庭,人們若視錢如命,積財寶在地上,而不在天上,便不是基督的真門徒(參考太六19-24,路十四33),若果一個人所信的基督教不會影響他如何運用自己的金錢,這人根本不是基督徒。

家庭教會若說自己符合聖經,就應該供應自己的牧師,也要照顧窮人,支持事工,在淍濟和一切經濟的事上,應該做得比制度教會更好,因為他們不用支付建築物和同工的開支,只要有十個人的十一奉獻,便可支持一個牧師,若有十個人奉獻自己薪金的20%,便可完全支持一個牧師和另一個宣教士,二人過著同等水平的生活。

牧師應該做甚麼?

想像一下問到廣大的教會會眾:「以下的事情是誰人的工作?」

誰人應該向未得救的人傳福音?誰要過聖潔的生活?誰要禱告?誰要勸勉,激勵和幫助信徒?誰要探訪病人?誰要按手和醫治病人?誰要背起別人的重擔?誰要為著肢體運用自己的恩賜?誰要背乎自己,為神國犧牲?誰要使人作門徒,為他們施洗,教導他們順從基督的命令?

很多教會會眾會毫不猶豫地回答:「這些都是牧師的責任。」不過,這些真是牧師的責任嗎?

按著聖經,信徒也應該向未信的人傳福音:

只要心裏尊主基督為聖,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前三15)

信徒都要過聖潔生活:

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因為經上記著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彼前一15-16)

信徒都要祈禱:

要常常喜樂,不住的禱告。(帖前五16-17)

信徒都要警誡人,勉勵人,扶助其他信徒:

我們又勸弟兄們,要警戒不守規矩的人,勉勵灰心的人,扶助軟弱的人,也要向眾人忍耐。(帖前五14)

信徒都要探訪病人:

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裏,你們來看我。(太二十五36)

更多的責任

這還沒有結束,信徒也應要按手在病人身上,醫治他們:

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手能拿蛇,若喝了什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可十六17-18)

信徒也要背起其他信徒的重擔:

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加六2)

信徒也要為別人運用自己的恩賜:

按我們所得的恩賜,各有不同,或說預言,就當照著信心的程度說預言,或作執事,就當專一執事;或作教導的,就當專一教導;或作勸化的,就當專一勸化;施捨的,就當誠實;治理的,就當殷勤;憐憫人的,就當甘心。(羅十二6-8)

信徒也要背乎自己,為福音的緣故作出犧牲:

於是叫眾人和門徒來,對他們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和福音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可八34-35)

信徒也要使人作門徒,為他們施洗,教導他們遵守基督的命令:

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做,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太五19)

看你們學習的工夫,本該作師傅,誰知還得有人將神聖言小學的開端另教導你們,並且成了那必須吃奶,不能吃乾糧的人。(來五12)

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二十八19-20)[2]

這一切責任也是交付給所有信徒,然而大多數教會的會眾也會以為這些任務只是交付牧師!理由大概由於牧師自己也以為這些只是他們的責任。

那牧師應該做甚麼?

如果這一切責任也是交付所有信徒的,那麼牧師又應該做甚麼呢?相當簡單,牧師是受召去裝備聖徒完成這一切事(參考弗四11-12),牧師受召以原則和榜樣,教導聖徒遵從基督一切的命令(參考提前三2,四12-13,五17,提後二2,三16-四4,彼前五1-4)。

聖經說得不能再清楚了,聖經中牧師的角色不是要在主日崇拜中招聚盡可能多的人,卻是要「把各人在基督裏完完全全的引到神面前」(西一28),合符聖經的牧師不會抓人們發癢的耳朵(參考提後四3),卻是以神的話語作為基礎,又教導、又訓練、又勸勉、又警誡、又改正、又責備各人(參考提後三16-四4)。

提摩太前書中,保羅列出一些人們擔當牧師職事的條件,十五個條件中,有十四個與那人的品格有關,指到牧師的生活方式是最要緊的事:

「人若想要得監督的職分,就是羨慕善工。」這話是可信的。作監督的,必須無可指責,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有節制,自守,端正,樂意接待遠人,善於教導,不因酒滋事,不打人,只要溫和,不爭競,不貪財,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兒女凡事端莊順服。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會呢?初入教的不可作監督,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罰裏,監督也必須在教外有好名聲,恐怕被人毀謗,落在魔鬼的網羅裏。(提前三1-7)

若我們把上述的條件,與想雇請一個新牧師的制度教會所列出的條件相比一下,便會發現很多教會的主要問題,他們只是在尋找一位總理/演員/短講家/行政人員/心理醫生/活動和計劃主任/籌款專家/眾人的朋友/任勞任怨的人,他們只想有人「主理教會的事奉」。然而,合符聖經的監督一定是有高尚品格的人,委身基督,是真正的僕人,因為他的目標是要造就一些好像自己的人,一定能以對會眾說:「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林前十一1)

要進一步查考牧師的職事,請同參使徒行傳二十章28至31節,提摩太前書五章17至20節和提多書一章5至9節。

執事的職事

結束以先,讓我簡略地提一下執事,執事的職事是地方教會唯一其他的職事,不屬於五種事奉恩賜之內,執事不像長老,沒有權柄治理教會,翻作執事的希臘文是diakonos,直譯解作「僕人」。

耶路撒冷教會中那七個被委任作管理每天飯食的人,一向被視為最先的七位執事(參考徒六1-6),由會眾選立,由使徒任命。其中最少有腓利和士提反兩人,最後被神提升,成為大有能力的傳道人。

提摩太前書三章8至13節和腓立比書一章1節中,也說到執事,顯然這職事可以由弟兄或姊妹負責(參考提前三11)。


[1] 這是另一個方法說:「為耶穌基督使人作門徒。」

[2] 如果耶穌的門徒要教導自己的門徒一切耶穌命令了他們的東西,就因而會教導他們自己使人作門徒,為他們施洗,又教導他們一切基督所命令的事,所以每個承繼的門徒也會肩負一個永遠的命令,就是使人作門徒,為他們施洗,又教導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