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上一章查考耶稣的登山宝训时,明白我们要宽恕得罪自己的人有多重要,如果我们不宽恕别人,耶稣严厉地说,神也不会宽恕我们(参考六4-15)。
宽恕别人是甚么意思呢?让我们看看圣经怎样教导我们吧:
耶稣把宽恕比作免别人的债(参考太十八23-35),想一下有人欠你一笔钱,你不要求那人还钱给你,毁掉借据,不再预期对方还钱,也不再恨这欠债的人,现在你看这欠债的人和之前不一样了。
我们想一想何为蒙神赦免,也可以叫我们更加了解宽恕的意思。神赦免我们的罪,便不会再叫我们为自己所做得罪神的事负责,也不再因着这罪恨恶我们,也不会因我们所作的管教或惩罚我们,我们与神和好。
同样地,如果我真心宽恕一个人,也会从内心释放他,借着显出怜悯,克服自己伸冤或报复的欲望,不再恨那得罪自己的人,大家彼此和好。若我向某人怀怒或怀怨,便还没有宽恕那人。
基督徒在这方面不时会欺骗自己,说自己宽恕了某人,又知道自己应该这样行,可是内心深处又对那人怀怨,他们不想见到那得罪自己的人,免得内心压抑的怒气又再浮现出来。我知道自己所说的是怎样,因为我也试过这样,但我们不要自己欺骗自己!记得,耶稣甚至不愿我们向信徒动怒(参考太五22)。
容我提出一个问题:有一个得罪你的人求你宽恕,而另一个则不求你宽恕,那一个会较容易宽恕呢?当然,我们也会同意,那个认错又求我们宽恕的人较容易宽恕。事实上,宽恕一个人寻求宽恕的人,比起宽恕一个不愿寻求的人,远为容易得多,要宽恕一个不肯求宽恕的人,实际上没有可能。
让我们从另一个角度想想这事吧,若我们不肯宽恕一个悔改的罪人,又不肯宽恕一个不肯悔改的罪人,那一样罪较重呢?我想我们也会同意,两个情况也有错,但是若我们不肯宽恕一个悔改的罪人,这罪更大。
圣经出乎意料的答案
这一切也叫我想到另一个问题:神想我们宽恕所有得罪我们的人,甚至乎那些不肯谦卑自己、承认自己的罪、寻求宽恕的人吗?
我们更仔细地查考圣经时,便会发现答案是「不」。很多基督徒也出乎意料,圣经清楚地说,虽然耶稣命令我们爱所有人,连仇敌在内,但却没有要求我们宽恕所有人。
举一个例子,耶稣只是期望我们宽恕那些得罪我们的信徒吗?不,耶稣没有要求,否则,马太福音十八章15至17节中,耶稣不会叫我们跟从四个复和的步骤,倘若犯错的信徒不肯悔改,最后会被逐出教会:
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
明显地,若果人们做到第四步(逐出教会),就等于没有宽恕那犯错的信徒,因为宽恕和逐出教会是两种矛盾的的事,若有人说:「我们宽恕他,再逐他出教会吧。」听来就很奇怪了,因为宽恕会带来和好,而不是隔绝。(神对你说:「我宽恕你,但从今以后与你一刀两断。」你会如何呢?)耶稣叫我们看那被逐出教会的人「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犹太人不会与这两种人建立关系,而事实是恨恶他们。
耶稣所列出的四个步骤中,除非人们在第一、第二或第三步后悔改,否则就不会宽恕他们。倘若他在前三步也不肯悔改,便会去到第四步,被看作一个不悔改的罪人,只有当那人愿意「听你的话」(即是悔改),才可以说你「赢得你的弟兄」(即是与他和好)。
所以对质的目的是为了带来宽恕,不过,人们必须愿意悔改,才会得着宽恕。所以我们(1)与犯错的人对质,盼望他会(2)悔改,好叫我们可以(3)宽恕他。
这样看来,我们可以肯定地说,信徒若得罪了我们,与他对质后,仍然不肯悔改,神便不是想我们简单地宽恕他们。当然,这不等于我们可以憎恨得罪我们的信徒,相反地,因为我们爱那得罪我们的人,才与那人对质,渴望宽恕他,彼此和好。
然而,当人们按着耶稣所列出的三步,竭力与人们和好后,就要顺服基督踏出第四步便,中止与那人的关系[1],正如我们不可与那些称自己是基督徒,却又干犯行淫,醉酒,同性恋等罪恶的人相交(参考林前五11),我们也不可以与一些经教会劝诫后,仍然不肯悔改的所谓基督徒相交。这些人并非真正地跟随基督,也叫教会蒙受责备。
神的榜样
我们进一步看看自己宽恕别人的责任时,可能会奇怪神为何会叫我们做一些神自己不去做的事。无疑地,神爱罪人,愿意向他们伸出怜悯的手,叫他们有机会悔改,忍住自己的怒气,给人们时间悔改。但是,人们能否得着赦免,却视乎他们是否悔改,神不会赦免不悔改的罪人,所以我们为何认为神会要求我们做得更多呢?
这样看来,人们不肯宽恕别人,神看为是很痛心的罪恶,是否可能特别指到人们不肯宽恕一些寻求宽恕的人?有趣地,耶稣列出教会纪律的四个步骤后,彼得问道:Him
「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呢?到七次可以吗?」耶稣说:「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太十八21-22)
耶稣才刚刚告诉彼得,因着一宗罪,便要看那些不悔改的弟兄像外邦人或税吏,彼得可会认为耶稣是期望他宽恕那些不悔改的弟兄七十个七次?看来不太可能,你若宽恕了一个人,便不会待他如同你所憎恶的人。
另一个应该会激起我们思想的问题如下:假如耶稣想我们宽恕一些从不悔改的信徒七十个七次,因而维系大家的关系,为甚么耶稣又容许人们为了配偶只犯了一次奸淫(若对方不肯悔改),便可与对方中止婚姻关系呢(参考太五32)?[2] 如此看来就前后矛盾了。
耶稣的详细讲解
耶稣叫彼得宽恕弟兄七十个七次后,便说了一个比喻,帮助彼得了解他所指的意思:
天国好象一个王要和他仆人算账,才算的时候,有人带了一个欠一千万银子的来,因为他没有什么偿还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儿女,并一切所有的都卖了偿还,那仆人就俯伏拜他,说:「主啊,宽容我,将来我都要还清。」那仆人的主人就动了慈心,把他释放了,并且免了他的债。那仆人出来,遇见他的一个同伴欠他十两银子(相等一百天的工资),便揪着他,掐住他的喉咙,说:「你把所欠的还我!」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说:「宽容我吧,将来我必还清。」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监里,等他还了所欠的债,众同伴看见他所做的事就甚忧愁,去把这事都告诉了主人。于是主人叫了他来,对他说:「你这恶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你不应当怜恤你的同伴,像我怜恤你吗?」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给掌刑的,等他还清了所欠的债,你们各人若不从心里饶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这样待你们了。(太十八21-22)
留心,第一个仆人求他主人宽恕他,才得着宽恕,也要注意第二个仆人也谦卑地求第一个仆人宽恕他,第一个仆人却不肯宽恕他,主人才这么愤怒。这样看来,耶稣的比喻中完全没指出要宽恕一个从不请求宽恕的弟兄,彼得会否认为耶稣是想叫他这样做呢?不太可能,况且耶稣才刚刚叫他正确地与弟兄对质后,若对方不肯悔改,便要待他如同外邦人和税吏。
看来彼得更不可能会想,若他不宽恕一个不悔改的弟兄,便会受到耶稣所说心中不宽恕弟兄而会得到的惩罚。耶稣说要重新算清我们之前已得赦免的债,把我们交给掌刑的人,直到我们能够还清自己的债为止,这会否是基督徒会得到公正惩罚,若基督徒只是不宽恕一个神也不宽恕的弟兄?若有弟兄得罪我,他也是得罪神,若他不悔改,神不会赦免他,若神也不宽恕他,祂能否公正地因我不宽恕这人而惩罚我呢?
宽恕的总纲
路加福音十七章3至4节中,精简地写出耶稣对我们宽恕弟兄的期望:
你们要谨慎!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就劝戒他,他若懊悔,就饶恕他。倘若他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回转,说:「我懊悔了。」你总要饶恕他。(路十七3-4)
还能说得更清楚吗?耶稣想我们宽恕所有悔改的信徒。我们祈祷:「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我们祈求神会按着我们如何待人,同样地对待我们,我们未祈求以先,也不会预期神会宽恕我们,那么我们为何又会认为神想我们宽恕一些不请求宽恕的人呢?
然而,这样说也不等于我们可以向主内得罪我们的弟兄姊妹心中怀怨,耶稣命令我们彼此相爱,所以才命令我们要与得罪自己的人对质,叫大家能够和好,也叫那犯罪的人得以与神和好,这才是爱之道。然而,太多时候,基督徒说自己宽恕一个得罪自己的信徒,却只是一个逃避彼此对质的借口。从他们的行为,清楚可见他们没有宽恕对方,乃是千方百计避开对方,不时提起自己受到的伤害,并没有和好。
我们犯罪时,神会借着我们内心的圣灵与我们对质,因为神爱我们,渴望宽恕我们,我们也应该效法神,用爱心与那些得罪我们的信徒对质,以致出现悔改、宽恕、和好。
神总是渴望自己的子民真心地彼此相爱。这种爱容得下责备,却容不下怨恨。摩西律法中也有这命令:
不可心里恨你的弟兄,总要指摘你的邻舍,免得因他担罪,不可报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国的子民,却要爱人如己,我是耶和华。(利十九17-18)
反对的意见
但是,马可福音十一章25至26节中,耶稣所说的话又如何?这段经文岂不是指到,不管人们有否请求宽恕,也一定要宽恕所有人?
你们站着祷告的时候,若想起有人得罪你们,就当饶恕他,好叫你们在天上的父也饶恕你们的过犯,你们若不饶恕人,你们在天上的父也不饶恕你们的过犯。
这一节经文不足以推翻我们已经看过的经文,我们知道有人请求我们宽恕,我们却不肯宽恕他,神才会非常伤心,所以我们可能按着这已建立的事实,来解释这节经文。耶稣在此处只是强调,如果我们渴望神赦免我们,我们便也必须宽恕别人,不是向我们说到一些更特定的宽恕途径,也不是说到要我们必须怎样做才可得到宽恕。
留心,耶稣在此处也没有说,我们为了得着神的宽恕,便一定要求神宽恕我们,难道这样就可以忽略其它论到我们要祈求才可得神宽恕的经文(参考太六12,约壹一9)?我们可否因着耶稣在这段节文中没有提到这点,便假定我们犯罪时,就算不悔改,神也会宽恕我们呢?按着圣经向我们所说的,这种假设并不明智,若有人忽略所有其它论到我们祈求才得着宽恕的经文,也是同样不明智。
另一种反对的意见
耶稣不是为那些分他衣服的兵丁祷告,说「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路二十三34)吗?这岂不指到神也宽恕一些没有求宽恕的人吗?
神只是某程度上宽恕他们,显出神怜悯这些无知的人,某程度上宽恕他们,因为神是完全公义的,只会要知道自己有罪的人承担自己的罪责。
耶稣为那些兵丁祈祷,不保证他们可以进天国——只确定他们不会为分神儿子衣服的罪负责,因为他们不知道耶稣是神的儿子,只看他为一个被判死刑的囚犯。因着他们不知道自己所做的事,所以神怜悯他们,不叫他们得到应得的审判。
不过,所有某程度上要为耶稣的苦难负责的人,耶稣是否祈求神也宽恕他们呢?不,耶稣没有。举一个例子,耶稣说到犹大,说他不生在世上倒好(参考太二十六24),肯定没有祈求天父赦免犹大,相反地——如果我们看诗篇六十九篇和一零九篇是耶稣的先知祷告,彼得也显然有这样做(参考徒一15-20),耶稣祈求审判会临到犹大,他是明知故犯的罪人。
我们应该竭力效法基督,向一些不晓得自己得罪我们的人显出怜悯,好象那些分耶稣衣服的无知兵丁一样,耶稣期望我们向未信者显出格外的怜悯,爱我们的仇敌,善待那些恨恶我们的人,咒诅我们的,要为他祝福,凌辱我们的,要为他祷告(参考路六27-28),我们应该试尝试用爱融化仇恨,以善胜恶,这观念也写在摩西律法之下:
若遇见你仇敌的牛或驴失迷了路,总要牵回来交给他,若看见恨你人的驴压卧在重驮之下,不可走开,务要和驴主一同抬开重驮。(出二十三4-5)
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饭吃,若渴了,就给他水喝,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耶和华也必赏赐你。(箴二十五21-22)
有趣地,虽然耶稣命令我们爱自己的仇敌,善待那些憎恨我们的人,祝福那些咒诅我们的人,为凌辱我们的人祈祷(参考路六27-28),但是耶稣从没叫我们宽恕所有人。我们实际上可以爱人,但不宽恕他们——就如神也爱人,但没有宽恕他们,所以我们也能够爱他们,也应该爱他们,因为神也命令我们这样做,我们应该用行动显出对他们的爱。
只因为耶稣祈求天父宽恕那些分他衣服的兵丁,并不证明神想我们忽略一切从圣经学到有关这方面的教导,去宽恕所有得罪我们的人,圣经只教导我们应该自动地宽恕那些不知道自己得罪我们的人,向未信者显出格外的怜悯。
约瑟又如何?
约瑟施恩宽恕那些卖他到埃及的弟兄,不时会被人用作例子,说到我们应该如何宽恕所有得罪自己的人,不管对方有否请求我们宽恕。然而,这是否约瑟的故事想教导我们的事呢?
不,这故事不是教导这些。
约瑟最少用了一年时间,不断地考验和试验自己的弟兄,引导他们悔改,甚至还囚禁了其中一个兄弟在埃及几个月(参考创四十二24),约瑟的弟兄最后能够认错时(参考创四十二21,四十四16), 有一个兄弟以自己来赎回父亲当时最疼爱的儿子(参考创四十四33),约瑟便知道他们不再是当年卖他到埃及时,那些又妒嫉又自私的哥哥。也到了那时候,他才向他们表明自己的身分,向那些曾得罪他的哥哥说出恩言。若果约瑟一开始就「宽恕」他们,他们可能会永不悔改。这也正正是今天很多人传讲「实时宽恕所有人」的信息所带有的缺点,若我们宽恕得罪了自己的弟兄,却不与他们对质,会带来两个后果:(1)虚假的宽恕不会带来和好,(2)犯错的人不会悔改,因而灵命也不会成长。
马太福音十八章15至17节的实践
虽然耶稣所列出的复和四步骤很容易理解,实践出来却复杂得多。耶稣列出这四个步骤的时候,所采取的角度是有甲弟兄相信乙弟兄得罪了他,然而,事实上甲弟兄可能是想错了,所以让我们想一想所有可能的情节吧。
倘若甲弟兄相信乙弟兄得罪了他,便应该先肯定自己没有过份苛刻,要找出乙弟兄眼中的刺。对于许多的小错处,我们不应该介意,乃是以怜悯的心相待(参考太七3-5)。不过,如果甲弟兄因着一件小事而憎恨乙弟兄,两人就应该面谈一下。
甲弟兄应该私下地这样做,遵照耶稣的命令,向乙弟兄显出爱。动机应该是爱,目标应该是和好,却不向任何人提到这弟兄的错事,「因为爱能遮掩许多的罪」(彼前四8)。如果我们爱一个人,便不会揭露对方的罪,却会遮掩这些罪。
两个弟兄对质时态度应该温柔,表现爱心,甲弟兄应该说:「乙弟兄,我真的很看重彼此的友谊,但发生了一些事情,叫我的心对你筑起一道墙,我不想这道墙存在,所以我一定要告诉你为甚么我觉得你得罪了我,好叫我们能够努力和好。如果我做了一些事导致这问题发生,也想你告诉我。」然后,甲弟兄就应该温柔地告诉乙弟兄他有甚么地方得罪了他。
大多数情况下,乙弟兄也不会意识到自己得罪了甲弟兄,一旦乙弟兄知道,就会请求甲弟兄宽恕。如果乙弟兄请求甲弟兄宽恕,甲弟兄也应该立即宽恕他,彼此便和好了。
另一个可能的情况是,乙弟兄会设法为自己辩护,说是由于甲弟兄先前得罪过他,他才会有这种反应。如果情况是这样,乙弟兄之前便应该与甲弟兄对质,不过,现在两人至少终于有机会对话,有希望和好。
在这种情况下,被得罪的双方应该彼此讨论发生了的事情,承认他们某程度上要负上责任,也要彼此宽恕,便可以达到和好。
第三种情况是,甲弟兄和乙弟兄无法和好,彼此也需要帮助,这便是时候进到第二步骤。
第二步
如果甲弟兄和乙弟兄都同意应该请那些人帮助他们和好,这是最好的。理想来说,丙弟兄和丁弟兄也应该认识甲弟兄和乙弟兄,也关心他们,才不致偏私,两人也应该用爱心说出这冲突,同时又尊重甲弟兄和乙弟兄。
如果乙弟兄在这一点上不肯合作,甲弟兄可以决定寻找另一些可能帮助他们的人。
如果丙弟兄和丁弟兄也是明智的人,在没有听过甲弟兄和乙弟兄两方的观点之前,不会妄下定论。而当丙弟兄和丁弟兄作了定论以后,甲弟兄和乙弟兄也应该顺服这个定论,其中一方或双方要按着他们的建议,作出道歉和赔偿。
丙弟兄和丁弟兄不应该为求表现得大公无私,减少自己需要承受的风险,明知道事实只有一方有错,却说双方也需要悔改。要知道若果甲弟兄或乙弟兄不接受他们的定论时,便会上诉到全个教会,而所有人也会知道他们懦弱的定论。丙弟兄和丁弟兄会面对试探,为了维持与甲弟兄和乙弟兄的关系,而妥协一些真相,所以两个公正人比一个公正人好,因为两人可以确保对方所说的是真相,此外,两个人的定论也对甲弟兄和乙弟兄有更重的份量。
第三步
如果甲弟兄或乙弟兄拒绝丙弟兄和丁弟兄的定论,事情便要交由全教会处理。制度教会从来没有进行这第三步——有很好的理由——若果人们支持不同一方,就必然会导致教会分裂,耶稣从来没有计画过地方教会的规模会比一个居所还要大。在细小的家庭教会中,人人也认识和关心甲弟兄和乙弟兄,这才是本来进行第三步的圣经处境。在制度教会中,应该在一群认识又关心甲弟兄和乙弟兄的小组中进行第三步,如果甲弟兄和乙弟兄是来自不同教会的肢体,双方教会就要派出一些最适合的人选,处理这件事。
教会作出定论后,甲弟兄和乙弟兄便应该顺服这个定论,并要知道违抗的后果。两人应该作出道歉,彼此宽恕,彼此和好。
若果甲弟兄或乙弟兄不肯按着建议道歉,就应该要被逐出教会,肢体也不应再与他相交。通常来到这地步,那不肯悔改的人已经会自动离开,也可能在未曾进到这过程的任何一步前,早已离开,显明他不是真正委身去爱这个属灵的家。
一个普遍的问题
在制度教会中,人们出现问题时,通常只会离开教会,去到另一间教会。那里的牧师千方百计要建立自己的王国,与其它牧师没有建立真正的关系,便会欢迎这些人,听他们说自己悲惨的故事,又认同他们,这种情况大大地废掉了基督叫我们和好的命令,而通常地,这个被得罪的人来到新牧师欢迎他们的教会,也不消几个月或几年,便会再与人发生冲突,去找另一间教会了。
耶稣预期的教会是小的教会,适合在家中聚会,而当地的牧师/长老/监督也会彼此合作,如同一个身体,因而人们若被逐出一个教会,也相当于被逐出所有教会。牧师/长老/监督也有责任查问来到的基督徒从前的教会背景,与他们之前的教会联络,以决定应否欢迎这个人。
神向圣洁教会的心意
制度教会的另一个问题是,当中很多人只是参与教会崇拜,各人的关系只是纯粹社交性,因而不觉得自己要承担任何肢体,就算有也很少。因为人们,尤其是牧师,也不知道他们如何生活,不圣洁的人不断地使到他们所参与的教会蒙上污点,外人会看这些他们看为是基督徒的人,与未信者没有分别。
单从这一点看,应该可以证明,制度教会的架构不是神向自己圣洁教会的心意。不圣洁和假冒为善的人常常会躲在大的制度教会中,叫基督蒙羞,然而,从我们所读过的马太福音十八章15至17节中,耶稣清楚地渴望自己的教会由圣洁的人组成,都是委身自洁的肢体,世界会看教会如基督纯洁的新妇,可是,今天人们看到的是大淫妇,不忠于自己的丈夫。
保罗在哥林多教会中说出一个严重的情况时,明显是说到,神本意是叫教会自洁的方面。一个已经为教会所接纳的肢体,竟然与自己继母过着淫乱的生活:
风闻在你们中间有淫乱的事,这样的淫乱连外邦人中也没有,就是有人收了他的继母,你们还是自高自大,并不哀痛,把行这事的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我身子虽不在你们那里,心却在你们那里,好象我亲自与你们同在,已经判断了行这事的人,就是你们聚会的时候,我的心也同在,奉我们主耶稣的名,并用我们主耶稣的权能,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我先前写信给你们说,不可与淫乱的人相交,此话不是指这世上一概行淫乱的,或贪婪的,勒索的,或拜偶像的,若是这样,你们除非离开世界方可。但如今我写信给你们说,若有称为弟兄是行淫乱的,或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骂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这样的人不可与他相交,就是与他吃饭都不可,因为审判教外的人与我何干?教内的人岂不是你们审判的吗?至于外人有神审判他们,你们应当把那恶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林前五1-5、9-13)
人们不需要向这种人作出和好的步骤,因为这人显然不是真信徒,保罗形容这人只是「称为弟兄」,是「恶人」,再者,在后几节经文中,保罗写到:
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林前六9-10)
清楚地,保罗肯定地相信淫乱的人,好象哥林多教会中那人一样,显出他们不是真正相信,这些人不应被看作弟兄,也不须进行四个和好的步骤,应该被逐出教会,「交给撒但」,好叫教会不会叫他们更加自欺,或者他们可能会悔改,「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林前五5)。
今天世界各地的大教会中,不时有数以百计的人看来好象基督徒,但按着圣经的标准,这些人都不是信徒,应该被逐出教会。圣经清楚地向我们指出,教会中若有人淫乱、奸淫、同性恋、醉酒等,若不肯悔改,教会也有责任除去他们。可是,在「恩典」的旗帜下,这些人通常会被纳入一些教会支持小组,叫他们与其它有同样问题的「信徒」,可以彼此鼓励。这样做是冒犯耶稣基督福音那改变生命的大能。
跌倒的领袖
最后,若有信徒领袖陷入一些严重的罪中(好象奸淫),这人悔改后,应否立即恢复本来的职位?虽然主会马上赦免这个悔改的领袖(教会也应该如此),这领袖却会失去自己所事奉之人的信任,信任一定不是白白得来的。因此,跌倒的领袖应要自愿地革除自己的领导地位,接受属灵的监察,直到能够证明自己忠心可信为止。他们必须重新开始,他们若不肯谦卑地在小事上服事,好重新建立别人的信任,教会中的人也便不应顺从他们的领导。
总结
我们身为造就门徒的牧师,受召去「用百般的忍耐,各样的教训,责备人、警戒人、劝勉人」(提后四2),不要以自己的呼召为耻,让我们教导自己的门徒总要恩慈地包容,有需要时温柔地对质,或在肢体帮助下对质,有人求自己宽恕时,总要宽恕他们,以致真正地彼此相爱。这样做比起虚假地宽恕对方,实质没有真正地医治彼此破裂的关系,要好得多!让我们竭力在各方面也顺服主,持守主的教会纯正圣洁,叫主的名得着赞美!
要进一步查考信徒对质和教会纪律的问题,可参考罗马书十六章17至18节,哥林多后书十三章1至3节,加拉太书二章11至14节,帖撒罗尼迦后书三章6节、14至15节,提摩太前书一章19至20节,五章19至20节,提多书三章10至11节,雅各书五章19至20节 ,约翰贰书10至11节。
[1] 显而易见,若果被逐出教会的人后来悔改,耶稣也期望人们宽恕他。
[2] 如果犯奸淫的配偶是基督徒,我们便应该向配偶作出耶稣所列出的复和三步骤,才考虑离婚,如果那配偶悔改,我们便应该按着耶稣的命令,宽恕对方。